日前,山东食药监局发布通告称,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等4批次医疗机构制剂、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等4批次药品不合格。相关市食药监局对抽检不合格药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或正在进行查处。
通告显示,经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5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配制批号为161012的制霉菌素甘油、批号为160928的硼酸滴耳液在性状、鉴别等项目上不符合标准规定。标示为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批号为20160402的诺氟沙星胶囊、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批号为160303的酒石酸美托洛尔缓释片在检查、性状、含量测定等项目上不符合相关标准。
来源:北京商报综合报道
山东仁和堂药业等4企业4批次药品不合格 暂停销售 “天龙药业”等5批次药品不合格 含滴眼液等常用药 汇仁药业正一步步走向行业尖端 中成药行业发展趋势稳固推动汇仁药业持续发展 汇仁药业:营销渠道完善 客户利益至上 搜索更多: 药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