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的刘先生在沃尔玛武汉徐东大街店购买了一袋泡椒鸡拐,可刚吃了一口,刘先生就觉得味道有些不对劲,他便赶紧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这一看,可把他吓坏了,这袋食品已经过期了。
拿着手上的这袋泡椒鸡拐,刘先生气不打一处来。他告诉记者,9号下午5点,他和女友一起在沃尔玛武汉徐东大街店购物,见泡椒鸡拐在做半价促销,只需要5.9元,他便购买了一袋。
刘先生:“吃的时候我就感觉不太对,我就赶紧看了一下保质期,发现过期了。 他的生产日期是去年11月5号的,保质期是180天。”
刘先生赶紧返回超市,并找到了超市服务台的工作人员反映情况,超市工作人员在核对过消费小票和食品后表示,这袋食品确实过期了六天时间。刘先生对超市提出了赔偿要求,但超市的处理方式,让刘先生无法接受。
刘先生:“我肯定要维护我自己的权益,他说您吃出问题来了可以去相关的地方检查,我们肯定会负责的,本来就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他们就应该该怎么赔就怎么赔。”
在2015年10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而且除此之外,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不过沃尔玛超市的值班经理则觉得,自己不存在故意的行为,这袋过期食品只是因为工作人员的失误,才会出现在货架上。
不过,韩经理表示,对于员工的失误他们很抱歉,并且愿意赔偿刘先生的损失。最终,经过双方协商,沃尔玛超市给予了刘先生300元的赔偿。
(来源:湖北经视)
70岁老人开“过期食品”超市 米其林主厨加入 德国超市专卖过期食品 顾客自行决定付多少钱 家乐福过期食品案败诉 营运管理现漏洞 家乐福卖过期食品为何“没完没了” 济南沃尔玛、多家银座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被罚10万 搜索更多: 过期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