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热门资讯频道 >> 正文
乘客坐滴滴顺风车遇车祸 法院:平台非承运人不担责

  乘客乘“顺风车”遭遇车祸受伤,网约车平台是否应担责?郑州中原区法院近日作出的一份判决给出了否定的回答。

  中原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滴滴出行”只是合乘信息服务平台而不是承运人,且并无过错,不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该案因双方车主对事故负同等责任,故判决由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原告进行赔偿。

  澎湃新闻注意到,顺风车纠纷中网约车平台被判不担责的判例不止一例。也有专家认为,网络约车平台和乘客之间属于居间合同关系,网络约车平台无需承担客运合同承运人责任,相应责任应由车主承担。

  乘 “顺风车”遇车祸,法院认定网约车平台无责

  2016年11月20日,刘某通过“滴滴出行”软件的顺风车业务,预约乘坐崔某驾驶的车辆,途中发生车祸,刘某因此受伤。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顺风车主崔某与事故另一方车主陈某负同等责任。

  刘某后将两名车主以及他们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滴滴出行”的运营商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桔公司”)一同起诉至法院,认为事故给自己身心带来了极大的伤害,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由于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两名车主在事故中的责任已十分明确,但提供约车平台的小桔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双方对此各执一词。

  刘某认为,其使用小桔公司的“滴滴出行”软件,接受由崔某提供的顺风车服务,该公司作为网约车平台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小桔公司则辩称,顺风车平台提供居间服务而不是承运服务,不存在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合乘提供者捎带合乘者出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合乘者向合乘提供者支付一定的合乘服务费用,该服务费用于分摊出行成本,远远低于出租车或网约车费用。平台向合乘提供者收取一定的信息服务费,也远低于专快车的服务费。因此,合乘相关责任义务应由合乘各方自行承担。

  郑州中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出行者提供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者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本案中,小桔公司是合乘信息服务平台而非承运人,其在本案中并无过错,不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由于车主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故判决由陈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对予以赔偿。

2页 [1] [2] 下一页 

ofo未来可能由滴滴系主导,创始人戴威或被资本架空

ofo接入滴滴后或丧失独立性 戴威可能沦为“周航第二”

ofo戴威团队资历浅恐退出 滴滴系或全面入主操盘

ofo车海战术战略短视 滴滴或接盘全面改造

ofo改革刻不容缓 戴威或退出为滴滴500亿估值做嫁衣

搜索更多: 滴滴

东治书院2024级易学文士班(第二届)报名者必读
『独贾参考』:独特视角,洞悉商业世相。
【耕菑草堂】巴山杂花土蜂蜜,爱家人,送亲友,助养生
解惑 | “格物致知”的“格”到底是什么意思?
❤❤❤【拙话】儒学之流变❤❤❤
易经 | 艮卦究竟在讲什么?兼斥《翦商》之荒谬
大风水,小风水,风水人
❤❤❤人的一生拜一位好老师太重要了❤❤❤
如何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易学家?
成功一定有道,跟着成功的人,学习成功之道。
关注『书仙笙』:结茅深山读仙经,擅闯人间迷烟火。
研究报告、榜单收录、高管收录、品牌收录、企业通稿、行业会务
★★★你有买点,我有流量,势必点石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