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不少旅行网站都出现过预订房间却无法入住的情况,赔付方面往往也不能让人满意。因为长假期间、过年期间和国外酒店的预订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很难及时改订到房间,由此产生的时间、行程损失也一般都比较大,仅仅赔一晚房费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昨日,扬子晚报记者致电途牛网站,对方表示在预订界面可以看到一则“入住保障”,声明有房保障无房赔付。不过记者从网站上看到,途牛提示如果顾客到达酒店发现无房,可致电公司,协调原标准或以上的房间入住。由途牛承担由此产生的差价,差价金额上限为原订单的首晚房费。若无法安排入住原酒店任何房型,则会协助您预订附近同等酒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差价,差价金额上限为途牛原订单的首晚房费。不过对于无法入住酒店带来的其他损失,其中并没有提到。
记者又登录了多家网站,也都有类似的条款,赔付条件也大部分都只有赔偿换房的差价,并且有上限为首日的房费,对于其他损失则没有明确表示。
业内人士
网站应以单位时间成本进行赔偿
旅游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旅行网站帮用户订酒店一般有两种途径,直接和酒店联系或者由代理公司来预订,出现问题肯定是网站与酒店沟通不及时,忽略了对方的变更信息。对于赔偿方面,则要根据选择的旅行产品和不同的旅行网站来制定。
“目前比较好的旅行网站的赔偿我认为还是比较到位的,如果客人住店没有成功,预订新的酒店补偿差价是肯定的。而出境游遇到这种情况往往要麻烦很多,像这位顾客这样找到凌晨,对第二天游玩甚至行程肯定有影响。目前有一种补偿办法就是根据旅游时间和花费,算出每个小时的花费,如果耽误了五个小时,就补偿这五个小时的单位时间成本。如果一个五日游总花费是6000元,每小时就将补偿50元,虽然也不是很高,但是是一个可以量化的算法,一般顾客都能够接受。”不过这位业内人士也提到,这并非行业赔偿标准,具体的金额仍要根据合同或国家旅游法律来制定。
律师观点
信息不实,消费者可以主张3倍赔偿
昨日记者采访了江苏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刘爱东律师。刘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旅游法》第七十四条,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网站上提示的这些赔付标准是符合国家旅游法的,而对于一般乘客耽误的行程等难以量化的损失,可能目前还难以从法律上得到主张。”不过对于王女士的遭遇,刘律师认为情况特殊,还按这个赔偿就不适用了。
刘律师表示,由于酒店变更时间很长而网站没有及时沟通,造成公布的预订信息不实,可以说是很严重的过错了,并且也对顾客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主张。“消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在这里消费者可以根据这条对网站进行起诉。”(来源:扬子晚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途牛订好的酒店不存在 耽误行程每人仅获赔100元 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一季度投诉较多被北京市旅游委通报 途牛与携程展开正面较量 牵手环球黑卡拿下1亿元大单 环球黑卡与途牛战略合作 1亿元大单定制旅游专属权益 朝鲜游产品尚未全部下架 去哪儿途牛仍有产品销售 搜索更多: 途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