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打7.9折的商品,却按原价向消费者收钱,成都人人乐前锋店的价格欺诈行为,在“五一”期间被消费者郑家华逮个正着。泸州退休教师郑家华刚刚获评全国“最美维权人物”,并在3·15期间受邀赴京做客央广3·15特别节目。据悉,这是他载誉归来的第一次“出手”。
“这就是欺骗消费者,人人乐没有把消费者放在眼里,别说放在心上了。”5月2日上午刚上班,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就接到郑家华的短信,他在短信中说,“在这家店已经是第二次遭遇这种情况了,请媒体曝光,以便引起更多消费者注意,监督商家彻底改正错误!我已经向工商12315投诉了,正在等待处理。”
标注打7.9折。
郑家华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4月30日晚,他去成华区人人乐前锋店购买了几样东西,其中川珍牌100克辣椒面原来标价9元,但覆盖在上面的黄色价签标明“7.9折”,促销时间为“4月29日—5月1日”。“2015年2月5日我在这家超市购买漱口杯遭遇过价格欺诈(标价4.9元,收取6.5元),退货解决了,因为有上一次经历,所以这次我多了一个心眼,马上给标签拍照留存。”郑家华说,“果然,收银员要收取原价9元,我提醒说是7.9折,她说不是,如有问题就去找办公室反映。”
接下来该店对这件事的处理,让郑家华感觉很不满意。拿到收银条后,郑家华去了该超市办公室,一个许姓的工作人员先说是打折标签贴错了位置,看了收银条、标签照片、实物后,又说恐怕是电脑信息没改正过来,只同意补偿100元。郑家华坚持要求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退一赔三,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赔偿。5月2日,人人乐两次给郑家华打电话,先答应赔200元后又“涨”到400元。
实际按原价结算。
郑家华还发现,该店“投诉与建议”栏下的“值班店长”电话打不通。根据郑家华提供的号码,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拨打该电话,语音提示该电话未交电话费,无法接通。
5月3日上午,该店售后服务部徐经理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称,“促销员粗心贴错了打折卡,事发后员工处理得也不合适,不管怎样,都是超市自己的问题,应该按照《消法》来赔,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5月3日下午,徐经理主动给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打来电话称,已按消费者要求赔偿500元。此后,郑家华证实已拿到了赔款。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 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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