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应当事人申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芜湖市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对江苏乐天玛特商业有限公司芜湖中央城店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进行行政处罚一案举行听证。该案件调查人员、涉案企业委托代理人及听证工作人员参加了听证会。部分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列席旁听。
此次听证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组织进行。听证会上,双方对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违法事实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在听证主持人的监督下,双方对听证笔录审核签字。会后,安徽省经信委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听证会的举行,为安徽省经信委和行政相对人双方提供了一个平等、公平、公开、公正的沟通交流平台,既让当事人充分行使其陈述、申辩的权利;也促使安徽省经信委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程进行监管,更详细地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地适用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同时也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安徽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以及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和督促用频单位和社会公众依法用频,规范设置使用无线电台行为。
据悉,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的修订施行为推进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无线电频谱作为国家的战略性稀缺资源,是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重要载体。与此同时,无线电频谱资源日趋紧张,无线电干扰和擅自用频设台问题日益增多。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于擅自用频、设台的,罚款上限由5000元提高到了50万元;对擅自转让频率、违法使用电台等违法行为的,设定了吊销许可、没收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措施;对于非法的无线电发射活动,赋予了无线电管理机构暂扣设备、查封电台、技术阻断等强制措施,增强了震慑效应,提高了违法成本。
根据条例规定,安徽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将定期对无线电频率的使用情况和在用的无线电台(站)进行检查和检测,保障无线电台(站)的正常使用,维护正常的无线电波秩序,对无线电信号实施监测,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依法打击违法用频设台行为,维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
来源: 法制日报 记者 李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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