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与渝树人木门商户签订的货单收据。
长沙3月31日讯,“在居然之家的门店内购买产品,却遭遇钱货两空”,这是长沙张女士所没想到的。距离长沙居然之家金源店渝树人木门商户“失联”事件已过去了快3个月,而张女士仍在维权的路上。尽管有部分渝树人木门的消费者已获得卖场的先行赔付,但由于张女士是直接与商户老板达成私下交易,并没有通过卖场统一收银渠道付款,故而得不到卖场的先行赔付。目前,卖场已对失联商户提起了法律诉讼。
究竟在这场失联风波中,商户、卖场、消费者三方各自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为此,记者采访了红网联动律师、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颜忠军。
事件回顾
2016年12月,张女士在长沙居然之家金源店购买了4张总价9520元的渝树人木门,在没有走卖场统一收银渠道的情况下,与商户达成私下交易,直接将货款(减去订金以及优惠现金券,实际支付8128元)转给商户老板。1月9日,张女士发现渝树人木门商户失联时,才知道商户在收到货款后并没有向工厂下单。而有这样遭遇的消费者不只张女士一个。
追问一
木门商户失联 居然之家是否存在管理责任缺失等问题?
消费者认准卖场的品牌,选择来到这里消费,也就意味着可以享受双重保障。张女士介绍称,目前大约还有15户的消费者和她遭遇一样,在和商户约定快要交货的时间,才发现木门商户失联。“缘何一个偌大的家居卖场会发生商户跑路事件,卖场是否首先存在审核不严、监管不利的责任缺失?”张女士提出了质疑。
颜忠军律师:居然之家与商户之间建立的是柜台(营业场地)租赁关系。居然之家作为柜台(营业场地)的出租方,有义务监督承租方遵守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商户)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如果商场的规定是实行“统一收银”,商品款项要付给商场收银台。那么居然之家就应当在商场的显著位置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将“统一收银”的规定进行公示。当商户的经营活动出现异常情况,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时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并协助消费者维权。若居然之家未将“统一收银”的规定在商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且商户跑路后未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则居然之家存在监管上的过失。 共2页 [1] [2] 下一页 居然之家多燃气用具经销商违规 北京居然之家打造的EATOWN怡食家超市十里河店开业 落子佛山布局广东 居然之家今年要卖600亿 居然之家进军广东五年欲开20店 品牌生死博弈:居然之家在长春遭欧亚卖场封杀 搜索更多: 居然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