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陕西省工商局针对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涉事的“奥凯电缆”曾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一事做出处理,撤销奥凯电缆 “五胜及图”商标的“陕西省著名商标”称号,追责相关责任人。
陕西省工商局经调查认定,陕西省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政策要求的“申请认定陕西省著名商标的商标,在申请时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三年以上”要求审查不细致,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存在把关不严。
陕西省工商局根据调查情况对在该著名商标认定中,审核、把关不严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追责,对陕西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崔亮给予诫勉谈话、副处长张静臻及具体经办人员吴原茹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将具体经办人吴原茹调离著名商标审查岗位;并根据有关规定,撤销奥凯电缆“五胜及图”商标的“陕西省著名商标”称号。
奥凯电缆官网上,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陕西省著名商标证书”显示,奥凯电缆的“五胜”商标,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有限期3年,发证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
记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查询发现,奥凯电缆在2013年9月份申请注册了“五胜”图案的商标,在2015年2月16日商标注册申请才完成。从注册时间上看,奥凯电缆“五胜”商标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不符合要求。(来源:新京报即时新闻)
搜索更多: 奥凯电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