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依法严格监管
食品监管三司负责人介绍,食药监总局通过积极配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组织起草了《保健食品功能目录和原料目录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批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等管理制度。
对此,食药监总局法制司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欺诈是一个全球性的严峻问题。食品安全欺诈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以及合法权益,也对政府公信力、监管秩序、食品行业发展和消费者信心产生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目前,食品安全欺诈行为还处于高发频发阶段,有必要加快出台一部专门惩治食品安全欺诈的规章制度。”食药监总局法制司负责人还表示,近年来,各地食药品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查获不少在食品原料、加工方式、运输贮存、标签标注、宣传广告、检验认证,以及接受监管过程中故意造假、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的案件。但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欺诈行为的惩治规定比较分散,缺少有效衔接,存在不少漏洞,使得有些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惩治。
食品监管三司负责人说,“为促进保健食品市场环境逐步净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依法严格监管,在监管中坚持‘四个最严’,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产品严检、违法严惩’,把好每一关。”
食品监管三司负责人认为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如下:
第一,严把注册许可关。由审评机构全程跟踪和组织开展申报材料审查、产品试制生产动态核查、产品质量的复核性验证工作,实现对注册产品的安全性、保健功能、质量可控性把关。
第二,严把生产许可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监督指导各地将良好生产规范(GMP)审查与生产许可审查合并,实行生产企业必备条件和产品质控技术要求的全面审查许可。
第三,严把日常监管关。在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监督指导各地落实“四有两责”监管要求,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的动态监管,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虚假宣传、商业欺诈、诱骗消费者购买等违法行为。
第四,严把消费安全关。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市售产品的抽检监测,针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相关问题开展核查处置,实现对市场消费环节把关。特别是对于会议营销、网络销售等行为进一步严格规范,严厉打击违法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此外,食药监总局还要求各地食药监管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食品的生产经营监管,严惩重处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鼓励消费者举报,发现食品欺诈行为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食药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新华网 李楠) 共2页 上一页 [1] [2] 3·15晚会揭露老年保健品市场“会销”乱象 洋保健品排队入华:谁是“下一个Swisse”? 央视曝光武汉乐百龄等向老人出售无资质保健品 揭老年保健品营销内幕:要了解老人 3秒说出赞美话 哪些被中国企业收割的洋保健品们过的怎样? 搜索更多: 保健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