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客网上预订的“五星级酒店”并非真的挂牌五星,北京艺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龙公司)被法院认定欺诈。新京报记者上午从朝阳法院获悉,艺龙公司被判赔偿消费者李先生酒店住宿费3倍的费用,共计10.5万余元。
李先生介绍,他通过酒店、机票预订网站——艺龙网预订了三家酒店:上海外滩华尔道夫酒店(以下简称上海华尔道夫酒店)、三亚亚龙湾瑞吉度假酒店(以下简称三亚瑞吉酒店)、三亚海棠湾天房洲际度假酒店(以下简称三亚天房洲际酒店)。艺龙网网页标注三家酒店均为国家旅游局评定的五星级酒店。2015年12月-2016年1月,李先生先后入住了上述三家酒店,房费总计35220元。
李先生称,2016年1月,一个偶然机会,他发现通过艺龙网预订的这三家酒店实际情况与标注不符,协商无果后,李先生为此向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进行了投诉。2016年6月8日,朝阳工商局作出处罚决定,认定艺龙公司产品宣传存在误导消费者消费的情况,属于虚假宣传,对艺龙公司处以15万元的罚款。
2016年9月,李先生以艺龙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为由,将艺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房费并索要3倍赔偿105660元。
艺龙公司辩称,李先生所说的三家酒店均为准五星酒店,“因我公司员工录入错误,造成网页显示为五星级酒店。”艺龙称,上海华尔道夫酒店是福布斯评定的五星酒店,三亚瑞吉酒店和天房洲际酒店是按照五星标准打造的顶级国际酒店,且一直在向国家旅游委申请五星挂牌,上述三家酒店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真实到位,李先生接受服务的品质未受影响。艺龙公司同时称,李先生故意入住信息录入错误的酒店,并非正常消费,不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亦不同意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从艺龙公司购买酒店服务,并已实际入住,双方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李先生要求退还房费缺乏依据,不予支持。艺龙公司提供的酒店服务与其网站宣传不符,并已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虚假宣传,李先生作为消费者以欺诈为由要求三倍赔偿,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最后,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艺龙公司赔偿李先生105660元,同时驳回了李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艺龙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新京报即时新闻 作者:刘洋)
付费抢票乱象:携程抢票价最高达原价7倍 去哪儿艺龙搭售保险 去哪儿网接到私有化要约 恐步艺龙后尘退市 艺龙摆脱价格战:尝试酒店VR新玩法 寻求主板上市 在线旅游业去年亏损近百亿元 艺龙私有化或受阻 艺龙公布第四季度财报:净亏同比扩大 搜索更多: 艺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