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
超市无证加工销售面点
涉事企业:民生家乐天汉大道店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位于汉台区民生家乐天汉大道店内的面点间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未办理《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从事面点加工销售,同时违反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散装食品仅限在本生产加工点销售的规定。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10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生产的红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涉事企业:汉台区宗营镇杜氏红肠加工厂
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对生产的红肠进行随机抽检。经送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该红肠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涉案食品及违法所得;二、罚款人民币5000元。
案例八
药品超过有效期药店仍在卖
涉事企业:汉中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汉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汉中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存在销售劣药行为(愈风宁心丸等20种药品超过有效期,共计货值金额1462.3元)。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该店涉案药品及违法所得;二、罚款人民币2924.6元。
案例九
销售过期药药店被罚款
涉事企业:汉中市第二药材公司西药经营部
汉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汉中市第二药材公司西药经营部存在销售劣药行为(阿昔洛韦片有效期至2016年2月25日,数量282盒,货值金额479.4元;复方胆通片有效期至2015年12月,数量80瓶,货值金额120元)。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该店涉案药品及违法所得;二、罚款人民币1198.8元。
案例十
药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涉事企业:汉台区同仁大药房
汉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汉中市汉台区同仁大药房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长春西汀片购进10盒,售出2盒;复方玄驹胶囊购进2盒,没有售出;货值金额共计368元,违法所得38元)。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对该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该店涉案药品及违法所得;二、罚款人民币1142元。
(来源:华商报 周金柱) 共2页 上一页 [1] [2] 老百姓大药房谢子龙:药品零售业需破解两大政策障碍 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药品零售并购持续 老百姓大药房活着不容易:B2C电商团队宣告解散 老百姓大药房B2C传闻解散 药品电商一波三折 “零售药店第一股”电商团队解散? 老百姓大药房回应不放弃线上业务 搜索更多: 老百姓大药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