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23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国之声近日持续关注了80名乐迷社区用户起诉乐视涉嫌欺诈一案。昨天下午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原被告双方就各自观点进行了陈述和质证。
记者了解到,作为80位乐迷社区用户的代表,山东的高先生专程赶到北京参加开庭。昨天下午两点,他准时出现在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六层的法庭。高先生认为,欺骗的成分多一些,事情耗了一年,想要讨一个说法。
据悉,这一案件始于2016年2月4日,乐视在其官方粉丝互动交流平——台乐迷社区发布了题为《春节签到打卡手机红包100%获得》的活动帖,吸引了众多用户关注。这一活动贴内容为“每天签到成功!并且连续16天完成打卡!即可于2016年2月25日12:00在乐米集市100%兑换手机。”
不少乐迷按照该帖内容连续打卡16天,但在2月25日12:00前后登陆乐迷社区的乐米集市准备参加“限时抢购”兑换价值3999元乐max手机时,却出现网页无法打开等情形。对此,北京的乐迷社区用户邢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咨询客服后被告知网站受到了黑客攻击,但当下午再次登陆时,页面提示已结束兑换。
邢先生说:“我得到用于兑换手机的‘乐米’数量大概有一万多,但是,活动当天十二点兑换时,网站完全打不开,等到下午,客服说是(网站)崩溃了,最后打开了手机却已经没有了。”
随后,部分用户与客服进行了沟通,但对于乐视方面的答复用户们却无法接受。邢先生表示,一开始是跟客服联系过的,客服告诉邢先生此次活动是百分之百每个人都有的,但是等到后来跟客服联系时,客服把“百分之百”去掉了,换成了“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去年3月,部分乐迷社区用户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在这期间,乐视方面曾试图与维权的乐迷和解。乐迷提供的一份《和解协议》显示,和解方式为“用户以11499乐米兑换乐1S手机一部”。但维权的部分用户认为,这一协议有失公平,乐视应履行最初的承诺,无差别地向所有符合签到条件的参与者兑付奖品,也就是活动当天兑换的价值3999元的乐max手机一部。
在昨天(22日)下午的庭审中,原告一方四位代理律师及两名乐迷社区用户代表出庭,被告乐视方面有两位代理人出庭。乐迷社区用户代理律师许浩介绍,庭审中,原告一方重申了此前的诉讼请求。
许浩介绍,当时先表达了诉讼请求,读了诉讼状,认为对方构成合同违约,主张被告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一部市场价值3999元的乐视手机,其次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消费欺诈,要求按3999元进行三倍赔偿。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一方出具了包括网页截图及客服电话录音在内的17份证据,被告乐视方面则对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
许浩称,这等于是证据的一个交换质证过程,原告方提交了17份证据,乐视也进行了初步的质证,但是综合的质证意见乐视可能会庭后提交。
原被告双方对于该案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内容存在较大争议。对于原告方提出的涉嫌欺诈,乐视方面并不认可。
对此许浩说:“我们认为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的3倍赔偿。首先这是一个消费行为,乐迷社区是乐视网的一个社区,乐迷们的行为看似没有付出,但实际上带来了大量人气和流量,是一个能带来商业价值的行为;其次,按照他们发布的要求,我们已经完成并获得一万多的乐米积分,可以兑换商品,意味着这是个新的消费行为。而且,我们之所以认为他们欺诈,是因为之前乐视方面公布了这个信息,我们按照公布的信息履约,也做到每天刷卡打卡,就应该给我们兑换。结果是乐视不仅没有兑换,而且屡屡更改内容。”
对此乐视方面认为,这只是一个合同关系,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昨天的庭审从下午两点半左右开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随后法官宣布休庭,并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乐视方面代理人并未接受记者采访,此前乐视代理律师对中国之声表示,乐视方面一直在关注处理此事,并与用户进行了沟通,但并未达成和解,现在已经起诉到朝阳法院,目前就等法院结果。(央广网 记者 杨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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