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已经逐渐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主要的购物方式。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退换货订单。
此前,在退换货方面,基本都是商家说了算,即使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也有诸多限制条件。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明确消费者在网络商品购买行为中的权益及相关法律法规。
据国家工商总局官网信息显示,“办法”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新规实施后,许多原有条款的细节之处都有所变化,其中变化最明显的就是消费者购买电子类产品若基于查验需要打开包装,或为确认商品品质、功能进行合理调试,不影响七日无理由退货。
新规定将于3月15日起实施。(来源: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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