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部分生产场所、设备设施未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
(一)未能提供脱盐乳清粉(生产日期20141012)的水分、蛋白质、灰分和乳糖的检验原始记录。不符合《细则》中“主要生产原料管理制度”关于乳清粉应实施批批检验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中使用自制氮气,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第十五条关于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要求。
(三)直接接触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直投式塑料勺内包装袋未有效密封。不符合《细则》中“产品防护管理制度”关于有效防止生产加工中婴幼儿配方乳粉污染、损坏或变质的要求。
(四)未如实填写生产记录中“领料量”一栏;未准确记录清塔粉、头尾粉、落地粉以及不合格品等物料的种类、数量;20160523、20160524批次产品的生产记录中喷雾(喷粉)操作时间记录不真实。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条款关于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五)未能提供2015年度清洁作业区空气质量(动态)检测报告。不符合《细则》中“生产设备通用要求”关于清洁作业区的空气洁净度检测和监测的要求。
(六)2016年6月7日对清洁作业区的沙门氏菌、阪崎肠杆菌进行监测的原始记录信息不完整,不同菌种的取样方法、取样时间、培养方式、培养时间等信息缺失。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5.1条款关于对生产、检验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七)2016年4月30日前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半成品大包粉的全项目检验结果作为产品出厂检验结果;4批次产品(批号20151106、20151109、20151110、20141106)无完整的出厂检验报告,仅有微生物检验原始记录。不符合《细则》中“检验管理制度”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出厂应全项目逐批自行检验的要求。
(八)2016年4月30日前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留样不规范,无法满足水分、部分营养成分、微生物、标签标识等项目的复检要求。不符合《细则》中“检验管理制度”关于产品留样的要求。
(九)进行全项目检验能力比对验证时,部分比对验证项目的检验数据相对偏差较大,但未能提供相应纠正措施及措施效果评价记录。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0.1条款关于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的要求。
(十)蛋白质、脂肪、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M1、5种抗生素(氟喹诺酮类、磺胺类、氯霉素、β-内酰胺类与四环素类)、叶酸、生物素、维生素B12等项目采用快速检测方法,但未能提供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方法进行比对或者验证的材料。不符合《细则》中“必备的检验设备”关于快速检测方法及设备应定期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比对或者验证的要求。
(十一)未能提供不合格品(落地粉)的处置记录。不符合《细则》中“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及记录管理制度”关于不合格产品处置记录的要求。
(十二)电子信息记录系统中缺少原辅料验收的电子信息记录。不符合《细则》中“信息化管理、产品追溯及召回制度”关于电子信息记录系统的要求。
三、部分项目检验能力不足
现场检验能力考核显示,三聚氰胺和黄曲霉毒素M1检验能力不足。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0.1条款关于检验能力的要求。
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已在检查过程中将你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反馈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你公司整改,你公司完成整改后要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验收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北京时间财经 李冰】 共2页 上一页 [1] [2] 奶粉毛利率下滑生意不好做 乳企“押宝”保健品 乳企连推液态配方奶备受关注 月均花费或两三千 2016乳企上游养殖业50%以上亏损 注册制促奶粉业洗牌 高原之宝等7家乳企上黑榜 奶粉车间发现苍蝇 食药总局指陕西雅泰等7家乳企存在生产缺陷 已要求整改 搜索更多: 乳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