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歌多芬旗舰店为扩大服装销售,委托网络中介公司“刷单”,虚增交易量。日前,重庆市工商局万州区分局对其处以2万元行政罚款。
9月初,重庆万州区消费者唐女士向万州区分局投诉称,她在淘宝网歌多芬旗舰店购买了一件女装,标签上的厂名为“重庆市怒微服饰有限公司”,但一直查不到该公司的具体信息,怀疑其中有猫腻,请求查处。
万州区分局联系歌多芬旗舰店负责人程某。程某称,他于2011年8月注册成立了重庆市生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只有两人。当年11月,公司在淘宝网上开设歌多芬旗舰店销售服装。2014年3月以前,公司从网上购买服装成品后,再放到店铺销售,做转手生意,赚点差价,生意一直不好。2014年3月以后,公司转变经营思路,委托别人加工生产服装,再贴上“歌多芬”品牌标签进行销售。由于标签需要标注厂名,公司就虚构了“制造商:重庆市怒微服饰有限公司”这么一个单位。“这就是消费者找不到这一单位具体信息的原因。”程某说。
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得知,编号为19872012的这款服装,截至今年8月29日,共销售了12312件,便追问其售价及利润。
程某透露,这款服装在网上名称为“2016秋季新款小披肩泡泡袖修身百搭坎肩七分袖短款外套女”,标价138.00元/件,促销价47.00元/件,在网上都是以促销价进行销售的。销量12312件是公司从2011年11月开设网店以来的累计销量,但实际上里面有很大的水分,大部分是通过“刷单”虚增出来的。
2012年年初,程某听公司已离职的一位员工说,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非常看重交易量,交易量越大购买的人就越多。交易量并不都是真实的,有专门的网络中介公司为网店“刷单”,这样,交易量就增加得很快。
程某花3000元委托一家网络中介公司为歌多芬旗舰店“刷单”。双方约定,凡是客户联系过“歌多芬”,但后来又没有实际购买产品的,“歌多芬”就给这些客户发送没有装货的空包裹。这样,“歌多芬”的交易量很快就增加了不少。由于所有的订单都一样,因此到底刷了多少单,程某自己并不清楚。
程某供述,2014年3月以前,“歌多芬”从网上购买后放到店铺转手销售的服装数量,没有统计过,不清楚具体销量。2014年3月后,“歌多芬”共委托别人加工生产服装800件,直到今年9月1日被工商部门查处,实际销售了126件,被查封了674件。
程某坦承,公司没有会计,没有建账,没有成本核算,再加上真实的销量也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因此不清楚究竟产生了多少利润。
万州区工商分局调查认为,程某开设的歌多芬旗舰店通过“刷单”的方式虚增交易量,其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万元行政罚款。(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吴韬 记者 刘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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