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买的要么送人了,要么用久了,我告诉对方,这两样退款,但对方根本不同意。”杨云表示。
27日下午,在两次鉴定后,杨云选择报警。“警方说要到户口所在地报警,我没见过她,也不知道她在国内住在哪里,只知道她支付宝账号绑定的手机,显示地在陕西咸阳。”
由于对方是个人经营行为,不同于其他代购在淘宝或京东等开有网店,可以由平台帮助退货、退款,对于后期索赔,杨云很是担心。
-回应
微信并非“交易平台”
据媒体报道,海外代购的名牌产品,大多是“出国一日游”的冒牌货。国外有些大型贸易公司,专门收购中国厂家生产的高仿奢侈品,通关后再将假货洗 白,之后,再以个人代购形式,邮寄或携带回国。商品漂洋过海后再回到国内,商品价值飙升,这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假货,愈发横行。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表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对此,微信团队回应称,一直以来提供的都是连接服务的能力,大众所常见的所谓售卖行为和交易,并不是在微信平台上完成的,而是各个应用借助微信的连接能力实现的扩展,“每个账号都是独立的个体”。
同时,用户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微信使用方法,但前提是合法、合规;对于违反相关法律和微信用户协议的行为,微信会联合权益人进行坚决打击。用户如果在使用微信过程中遇到安全问题,可以通过微信各处的举报入口进行举报。(来源:中国新闻网)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上海肯德基使用“微信支付”涉嫌侵权遭起诉 双11好物低价 京东微信、手Q购物“趣”更嗨 微播易上线微信公号智能推荐 5步提升精准匹配 日消费5万 武汉商场高端会员微信群“土豪”云集 微信围剿订阅号“刷单” 自媒体“猫鼠斗法”将长期存在 搜索更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