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对西安人人乐超市西关店私改散装食品保质期,售卖过期食品以及发臭的肉制品一事报道后,8月8日人人乐超市做出回应。他们承认超市管理存在漏洞,店员存在“私改食品标签”的违规行为。针对此事,西安莲湖区食品药监监管部门表示,将对这个超市处以五到十万元的罚款。
今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西安人人乐超市西关店时看到,超市的面包、豆制品柜台以及涉事的冷鲜肉柜台已停止销售,西安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第一新闻》对超市西关店存在的问题曝光后,经过调查现已查明,超市店员确实存在对豆制品、面筋等食品有私换食品标签,延长食品保质期的行为。
西安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质检部副总经理郝毅:“专柜他个人因为嫌麻烦,把这个标价签换成第二天的,这个是我们公司明令禁止这种行为的。”
记者:“等于是把这个保质期延长了吗?”
西安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质检部副总经理郝毅:“嗯,是的。他是存在这样一个严重违规的行为。”
同时,超市方还对售卖发臭的肉制品做出了解释。
西安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质检部副总经理郝毅:“因为肉制品它有一个专业的保存条件,比如0到4摄氏度,有的顾客可能在选购以后,放弃购买,这个过程当中有可能肉会在常温下停留时间比较长,也会导致它的品质下降。这个方面我们要求所有商品,一经出了柜台再返回的时候,严格检查,避免类似的事情。”
记者:“怎样检查?”
西安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质检部副总经理郝毅:“首先从它的外观气味来进行检查。一旦有疑似有问题的肉,坚决下架,不能售卖。”
超市表示,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还是他们管理环节存在一定的漏洞。对此,他们会查漏补缺、积极整改。
西安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质检部副总经理郝毅:“在专柜返厂这一方面,应该说是管理环节出现一个缺失,导致他将已经过期的食品重新更换了标签,重新上架销售。出现这个问题以后,作为管理者感到非常惭愧,我们的管理当中出现了一些漏洞,包括懈怠,今后我们将严格要求我们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这个职责,避免杜绝类似的事情再次出现。”
目前,西安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此事立案调查。执法人员表示,对超市存在这样的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队队长张仲琪:“目前发现该企业私自涂改标签,伪造生产日期的行为,下一步我们将对这种违法行为严格地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查处。”
记者:“一般来说处罚是咋处罚?”
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队队长张仲琪:“这个标准处罚是按照食品安全法124条要求,罚款金额是五万元到十万元。”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编辑 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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