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公众团队在公众平台发布关于“处理返利返现欺诈行为”的公告,将虚假夸大效果但明显无效的保健品、药品、食品类广告;推广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广告等定义为违规内容。微信方面表示:“一经发现即删除内容,并屏蔽朋友圈。还将视情节对该微信账号进行警告、限制功能直至注销。”但都是收到投诉甚至报警后进行,还不能通过技术手段自查。
食药监业内人士透露,近一年来对微商的投诉较少。“但网红售卖三无面膜致毁容事件爆出,却说明微商存在问题。”由于微商商品通过朋友圈私密圈子传播,所以即使出现问题,也很容易在熟人关系间被“消化”掉,此外,调查取证难度也极大。
专家支招:
食药妆微商应有销售资质
微商的发展曾经造就了一批神话式的人物,但没有竞争力的产品正被淘汰出局。当微商的大环境被差评时,消费者还会买账吗?专家认为,“微商正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规定、销售三无产品的微商进行整治取缔,要求第三方平台落实相关准入责任”。食药监认为,对于朋友圈中销售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行为,应该要求平台方审核商家销售资质,做到商品源头可追,减少问题的几率。
业内人士认为,对微商的监督应纳入监管部门的工作范畴,要加大惩处力度。
消费提醒:
注意甄别慎购买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要掌握食品药品安全常识,才能规避消费误区。“规范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包含美容院、电商、微商等)应当能够提供《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还需要提供产品备案电子凭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则需要提供《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如果是进口化妆品,则需提供《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及《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
对于朋友圈内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商品和服务,消费者要注意甄别;对于食品、保健品等涉及健康的商品,不要轻易购买;不要过分依赖朋友圈内晒单评价信息;注意保存好交易过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投诉,交易过程中要核实对方姓名、所在地等信息,尽量选择具有第三方平台保障的渠道付款。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相关标识。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冯秋瑜) 共2页 上一页 [1] [2] 立白集团以洗衣片杀进微商 这是好棋还是险棋 D&X华北微商招募启动会亮相北京 森波拉复活草:品牌企业打造微商网红明星代理商的必要性 草根微商野蛮生长走向终结 净利预计下滑超三成 都市丽人归咎微商太“凶猛” 搜索更多: 微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