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工商局发布了2015年度全省流通领域实木地板质量及材种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鑫屋”“莫干山”“大自然“等27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江苏省工商局委托张家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国家木制家具及人造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3家单位、分两次对该省流通领域的实木地板商品进行了抽检,范围涉及南京、苏州、泰州、宿迁、连云港、无锡、南通、扬州、盐城及苏州工业园区等10个地市。共抽检225批次样品,经检验,198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8%(其中,材种鉴定检测100批次,合格84批次,合格率为84%)。
本次抽检依据gb/t 15036.1-2009《实木地板第1部分 技术条件》和gb/t15036.2-2009《实木地板第2部分 检验和试验方法》等标准,对实木地板的材种、名称标识、含水率、漆膜表面耐磨、漆膜附着力、漆膜硬度等项目进行了检测,产品所检项目有一项或以上不符合对应检验依据规定的要求,即判不合格。
此次针对100批次样品进行材种检测,16批次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标识标注不规范。我国专门颁布了gb/t 16734-1997《中国主要木材名称》、gb/t 18513-2001《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gb/t 18107-2000《红木》3个国家标准,对木材和进口木材的材种进行了分类和命名。根据规定,实木地板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将规范化的木材名称明确告知消费者。
标识不明确、不规范,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引起消费纠纷。此次抽检中,标识标注不规范标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
一是编造名称。抽检发现,存在部分经销商将地板材质标识为“红檀木”“宾加红檀(檀木)”“精钢柚”这类听起来很高档实际却并不存在的名称,这些地板采用的木材大多为番龙眼、香脂木豆、刺槐等地板常用材,经营者冠之以“檀、柚、花梨”等高档木材相关的名称,以此误导消费者,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
二是以次充好。抽检发现,部分经营者把低价木材标注为高价木材,这种行为严重欺骗了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标识为“橡木仿古”的样品鉴定结果为“腺瘤豆”,标识为“金色米兰”的样品鉴定结果为“番龙眼”,标识为“仿古金刚柚”的样品鉴定结果为“刺槐”,标识为“红檀香”的样品鉴定结果为“鞭茜草木”。在行业内部,此类地板被称为“印花板”,即以电脑印制的高档木材的花纹贴于杂木地板的表面、或仅以高档木材的木皮贴面于杂木上,或以质量小的杂木经过固化处理等手段加大地板重量,冒充高档木材。如此一来,一方面可以提高地板的销量,另一方面也使得厂家利润成倍上涨。但对于消费者而言,则是花大价钱买劣质货。
此次针对125批次样品进行了内在质量检测,11批次因漆膜表面耐磨不过关而被判定为不合格。影响实木地板表面耐磨强度的因素主要有漆膜厚度、漆膜均匀度、油漆粘度等。有的厂家不重视原辅材料的检验,购买和使用劣质油漆,影响了实木地板产品质量;有的厂家因涂漆工艺问题,导致漆膜耐磨指标不合格;部分木材由于自身材质原因(如含油性物质等),涂饰性能较差,不适宜涂漆,或者需要经过处理后才可以涂漆,而厂家不重视木材本身与油漆的相互影响作用,没有做到合理利用木材,最终导致该项指标不合格。
据悉,经过长期的质量检测和质量意识宣传,大部分生产企业已经意识到地板规范化命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次抽检中,大部分生产企业的包装上体现了地板的规范化名称,但经营单位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拉动销量,利用消费者专业知识相对匮乏,屡屡使用虚假标识,以假乱真,误导消费。 共2页 [1] [2] 下一页 万科最大自然人股东刘元生实名举报 5问华润宝能 爱马仕的最新橱窗把包包丝巾统统放到了大自然里 大自然家居半年关店323家 收入反增17% 上半年上市家居企业:大自然最亏 红星美凯龙最赚 德尔、大自然等品牌地板抽检不合格 搜索更多: 大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