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26日电,近日,有报道称,海关总署24日正式下发了《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全面敲定了有关新政过渡期政策的执行细节。25日晚间,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发表谈话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日前已通知实施。
该负责人指出,自2012年以来,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开展了网购保税进口和直购进口业务,其他部分城市也开展了直购进口业务。《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规定,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并对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等商品提出了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为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逐步适应监管要求,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设置了过渡期,在2017年5月11日前(含5月11日),对上述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据媒体报道,跨境电商进口新政自4月8日实施以来,很多跨境电商企业对新政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争议。主要集中在:新政出台时间太紧,没有为跨境电商留出过渡期、跨境零售按一般贸易提供通关单,导致部分跨境平台销量被腰斩等。很多跨境电商企业反映,在新政后一个月间,电台平台普遍面临货源短缺等问题,只能依靠库存勉强维持销售。进口新政正式暂缓一年的消息一经公布,顿时让不少跨境电商松了口气。一位跨境电商企业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认真听取了电商企业的意见,电商企业反映较为普遍的一些问题,此次都获得了解决。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表示,这一过渡期监管措施将有利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平稳过渡,有利于探索适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发展特点的监管模式,有利于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网 记者 杨迪)
海淘通关单新政能否缓行 电商称正在等待通知 海淘新政过渡期政策:10试点城监管要退回新政前 海淘新政确认松绑一年:通关单取消 免税依然无望 质检总局:只有36%的海淘商品受通关单影响 中国乳业“海淘记”:放开脚步走向海外市场 搜索更多: 海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