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经营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十倍或者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千元的,为一千元。
朝阳法院据此一审判令百盛购物中心太阳宫店超市退货退款并赔偿李某1000元。
鉴于李某提供的小票已经被剪裁,且李某承认剪裁是为有利于诉讼,法院认定其篡改证据,对此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
法官说案
维权要理性 篡改证据属不诚信行为
针对李某裁剪小票的行为,《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采访了承办此案的法官吕施羽。
吕施羽说,经过法庭调查,李某没有将证据完整地提交给法庭,而是经过自己加工处理,将有利于自己的地方保留,不利于自己的地方抹去,这种出于牟利的行为属于恶意篡改证据,已经涉嫌不诚信诉讼。
吕施羽表示,“目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重视维权,这是非常好的现象。但在维权的过程中,消费者要求商家规范销售行为的同时,也应规范自己的维权行为。”
吕施羽说,本案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会依法得到保护。之所以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是因为消费者的维权行为,也必须依法进行,诚信诉讼和不诚信诉讼法院同样会予以考虑,对于不诚信诉讼的一方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本案中,消费者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交了篡改过的证据,并且在诉讼之初对法院作了不实陈述,属于不诚信诉讼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故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消费者李某的这种行为作出处罚。
记者回访
收银员未核对质保期 即加盖未过期公章
昨晚6时许,《法制晚报》记者来到了百盛购物中心太阳宫店的地下一层超市,走过水果区域,向左转拐角处,就有一个摆在路左侧的一个长约三四米、宽约一米、高约七八十厘米的冰柜。
在冰柜一侧,从二层到四层摆放着大大小小数十种黄油,有100g的,200g的,还有250g的,记者在冰柜中找到了涉案的单价31.3元的总统牌咸味黄油。记者随机查看了数块黄油,发现它们均还在保质期内,几乎都是2015年8月生产,保质期有12个月,涉案的已过期的黄油已经不在。
随后,记者向附近的一名超市工作人员询问得知,像黄油这种保质期短的食物,超市每次进的货也不会太多,每种每次只进5块,一周进一次,并不清楚此前这里有过期黄油。“超市上架的任何产品都要接受检验,如果有问题应该早下架了。”
记者随后买了几样物品结账,收银台工作人员在记者的购物小票上加盖了印有“购物时已确认商品未过保质期”字样的红章,但收银员加盖红章时,并未一一核对商品保质期。(法制晚报 记者 唐宁) 共2页 上一页 [1] [2] 当你在欢度元宵,重庆首家百盛活了20年后关店了 业绩下滑6.9% 百盛填充业态求破局 重庆外资百货第一店大坪百盛3月关店 百盛2015年整体亏损1.8亿 百盛2015年亏损9千万元 商品毛利率受压降至16.8% 开业20年 重庆外资百货第1店大坪百盛3月关店 搜索更多: 百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