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一批自韩国进口的肤用化妆品中检出禁用物质天冬氨酸硒,这也是山东口岸首次检出化妆品中添加禁用组分。目前,该批货物已被责令销毁。
据悉,该化妆品的中文标签、外文翻译件和成分表中均表明产品中添加了“天冬氨酸硒”成分,而根据《化妆品卫生标准(GB7916-1987)》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除用于头发制品的二硫化硒之外,硒和硒的化合物属于化妆品组分中的禁用物质。
硒及其化合物均有毒性,直接与皮肤接触时对皮肤黏膜有局部刺激作用,可使毛细血管扩张,渗透性增加,可能引起接触性皮炎,出现红斑、水疮或溃疡,因此国家对该成分有严格限制。
为确保进口化妆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议进口商,应强化对进口化妆品的自检自控,深入了解我国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重点关注化妆品的成分与质量安全,确保进口化妆品符合我国国家标准的各项要求,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国内市场。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进口化妆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进口经检验合格的放心产品。(威海网 聂宗玉 谷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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