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了解到,许多微商品牌招代理的门槛高低不一,从全国总代理到个人代理,代理费从几十万元到几十元不等。等级越高的代理,产品进价就越低。许多上级代理会招募很多下级代理,通过卖货给下级代理赚取产品差价,比如进价两元的产品,卖给下级代理商是10元,中间的差价都归上级代理所得。
微商代理团队除了以团队滚雪球的形式不断壮大外,一些自媒体大咖也加入其中,有的甚至开设微商课程,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微商。
然而,在巨大利益驱使下,缺乏监管的低成本运作让这个微商链条开始变味。发展至2015年,恶意刷屏、造假、涉嫌传销等不良现象纷纷出现。
在微商圈热销的某面膜号称是香港品牌,产品在瑞士研发,但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备案信息上显示,生产厂商是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某化妆品厂。
低劣质量背后意味着高额的利润。一名曾做过微商的商户告诉记者,有次收货后,她发现产品包装瓶子里有只苍蝇,这让她产生了怀疑,发现朋友卖的产品并不是台湾生产的,而是从网上直接进的货,产地是青岛,而网上的价格比她的进价便宜了一半。“我同学从我这里就可以赚一半以上的差价。”她说。
年货的“自救”
对于微店商品质量的参差不齐,陈碧国也有所耳闻,而之所以仍选择在微店购物,“我觉得只要在自己信任的商家购买就行了”。
不过,这份信任到底有多少“含金量”,却令人玩味。
陈碧国告诉记者,所谓的信任往往来源于口耳相传,还有更多的是熟人经济,“实际上,我们永远不知道微信朋友圈里谁会是下一个微商”。
“前一阵子,因为食品安全焦虑,有个朋友主动帮我们带她家乡的散养土鸡。谁知半个月前,他竟开始售卖这些土鸡,还让我们帮忙推销,成了微商。”陈碧国说,“当时我心里就觉得不太舒服,我们曾经认为数量‘稀缺’的散养土鸡真的多到可以在微店售卖了吗?”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期公布的2015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显示,刷爆朋友圈的微商正在成为消费投诉的难点。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介绍,由于大部分微商是个人对个人的交易行为,且微商纳入政府部门监管的时间并不长,尚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微商缺乏信用保证体系,如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维权难;二是一些微商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实物与宣传不符;三是部分微商的“积赞”等活动难以兑现承诺。
“微商中大多个人卖家没有任何注册信息,双方交易全凭相互间的信任,没有担保,也无第三方平台的保证,由此构成一片‘灰色地带’,‘三无’产品和虚假品牌泛滥,买家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往往只能‘吃哑巴亏’。”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对微商进行有效监管迫在眉睫。
在刘俊海看来,对于微商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和市场形态,既需要在法律层面作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让政府部门监管有法可依,同时也需要监管部门更新和升级监管思路、监管手段,最终目的是把微商纳入法律监管的轨道,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向腾讯投诉最有效。”针对在微店购买年货的消费者,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高级研究员刘春泉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消费者也可以向消协投诉。
如若遭遇质量等问题,北京律师徐莹向记者介绍了四大步骤维权:
第一步,收集、保留证据。在微信朋友圈交易时,一要了解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二要保留相关聊天记录,大件物品最好签订书面买卖协议;三要保留银行、支付宝等汇款、支付凭据,一般接受汇款的账户同卖方身份要相符。做到以上三点,卖家一般不敢只收钱不发货或者出售假货,即使出现也可以依据这些证据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用手机从各角度拍下假冒伪劣产品的照片,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以备投诉时使用。
第二步,联系卖家进行退换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认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同样适用于微店。因此,微店买家同样享有一定的“后悔权”。消费者网购后,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第三步,联系第三方交易平台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明知或应知卖家侵害买家合法权益而未采取措施的,或不能提供商家真实信息的,可向交易平台索赔;
第四步,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索赔。如果网购的产品侵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如食物中毒、毁容等),消费者有权向销售者和生产者索赔。
“2016年,微商将面临分水岭,一方面是整个行业仍将火爆,另一方面是那些涉嫌传销、非法集资、热衷卖‘代理权’的微商将陆续退出市场。尽管微商代表着一个发展方向,但其发展模式必须要健康,商品质量要有保障。一些微商若走在政策的边缘,就需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对其进行监管规范。”刘俊海说。(法制日报 记者赵丽 实习生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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