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随着上海市虹口法院陆卫审判长在该院第一法庭敲落法槌,上海家化诉王茁劳动合同纠纷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上海家化与王茁恢复劳动关系,同时,上海家化支付王茁2014年6月1日至24日的工资42355.17元。
解读:
当业内影响颇深的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纷争”议案,终于有了司法判决时,关注者们的要点依然是:职业经理人到底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承担多大责任?
在王茁的生命记忆中,永远抹不去2012年12月18日,上海家化聘请他为职业经理人时给予他的“尊严”;但更加让他刻骨铭心的则是担任总经理一职后被“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终于给了他断定,他也得到了赔偿。
但是,人们担心的还有,根据法律规定,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限内不生效,上海家化如选择上诉,该案还存在变数。
个人与企业的较量,似乎走的都是一步险棋。(来源:中国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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