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生活讯1月31日 据北京电视台报道,2013年12月8号,一名男子到超市购物的时候,因为一张购物小票和收银员发生了纠纷,1小时之后这名男子突发心肌梗塞不治身亡。
2013年12月8号下午两点,在北京市东城区某超市内,一名中年男子推着购物车来到收银台前,在用超市购物卡结帐的时候,这名男子因为帐单的问题和收银员吵了起来。被上诉人北京奥士凯物美商业有限公司代理人:问我这张卡的钱哪去了,我们收银员跟他解释,你这张卡钱刷完了,但是我们小票不显示,他说不对,收银员一共解释了三遍还是四遍,这时候我们的收银领班也过来了,也在解释,他就不干了,就是骂的非常非常难听。
双方的争执持续了6分钟,这让后面的顾客排起了长队,这时超市的值班经理赶了过来,他提议这名男子到服务台查询消费记录。被上诉人北京奥士凯物美商业有限公司代理人:我说你把卡号给我,我给您查,不查,你这就是骗我,就开始嚷嚷半天,最后我们报警了。随后发生的事情大大超出了超市工作人员的意料,那名男子随后出现了大汗淋漓、流口水的症状,超市工作人员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当医生把这名男子送进医院后,他还是因为突发心肌梗塞死在了医院。
上诉人姚女士:因为我反正知道我爸,就是脾气激动了一点,但是他不会是属于没事找事型的,肯定是有问题。姚女士认为,父亲和服务员发生争吵有十多分钟,问题都没有解决,从这点上来看,超市应该对父亲发病负责,可超市认为,是姚女士的父亲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和超市没有关系。北京市律师协会王杰:因为业务员他俩争吵,没有发生肢体冲突,这个行为显然不是造成心肌梗死的直接原因。姚女士还认为,父亲发病后,超市应该立刻采取紧急措施,可实际上超市仅仅是拨打了急救电话,因此超市应该对父亲的死亡负责。
2014年7月17日,东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超市在姚女士的父亲身体发生不适时,所采取的急救措施是有效的,未存在瑕疵,且未存在侵权行为,姚女士的父亲是因为患急性心肌梗塞在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故被告不承担侵权责任,一审驳回姚女士的诉讼请求,姚女士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上诉人姚女士代理人: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民事判决书,支持上诉人在一审时的诉讼请求,判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赔偿共计897376.5元人民币。(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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