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如果情节严重,和欺诈没什么区别,消费者就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1+3’的惩罚性赔偿,即返还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同时加赔消费者所支付的价款的三倍。”刘俊海说。
刘俊海进一步表示,娃哈哈这个广告语是否涉及到虚假宣传,还需要工商局或者法院去认定。
“娃哈哈富氧水的宣传,对整个饮用水行业甚至整个食品行业都敲响了警钟。建议商家千万不要再用忽悠战术去忽悠消费者,忽悠战术的时代已经终结。”刘俊海说。
“富氧水标注”被指违规
在娃哈哈富氧水的补氧作用遭到专家质疑的同时,其富氧水名称的标注是否符合规定也引起广泛热议。
记者了解到,2013年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中明确规定:“禁止涉水产品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防止疾病作用的,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欺骗性的文字、图形和与生活饮用水无关的内容,以及酸性水、碱性水、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富氧水等内容。”
根据此规范,娃哈哈以“富氧弱碱性饮用水”来标注产品是否合规?
娃哈哈相关负责人回复法治周末记者时称:“国家此前出台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针对的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标签及说明书要求,这里涉及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指的是饮水机、净水器等。我司富氧水产品属于《饮料通则》(GB10789)中定义的包装饮用水类,不属该规范针对的对象。”
对此,董金狮表示,此规范针对的对象包括瓶装水,娃哈哈这么标注违反此规范,建议企业尽快责令改正。
赵飞虹对此观点也表示赞同。
新标准即将出台
针对市场上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功能水,受访专家一致认为,由于国内水污染严重及消费者健康意识的增强,加之包装饮用水使用更加便捷,近年来城市居民对包装饮用水需求呈现增长态势。而伴随着产量的不断增长,包装饮用水的概念也越来越多,但相应的标准又跟不上,不少企业大打概念牌和营销牌,过度强调了饮用水的功能性。
目前,虽然饮用水行业有《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以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对饮用水进行规定,但是行业内没有关于包装饮用水的统一标准,现有标准很难完全规范层出不穷的各类功能水。
记者走访北京几家超市看到,超市的饮用水货架上摆满了各个品牌的瓶装水,种类繁多。多数消费者对不同的包装饮用水并不熟悉,不少消费者表示其在购买时并不清楚不同名称的水的区别。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因为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目前品牌饮用水厂家乱打概念牌的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
近日,北京尚普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2014-2017年中国饮用水市场分析调研报告》提到:国家标准的缺失一直以来都是困扰饮用水行业的一大难题,只要能实现大一统,市场集中度就会提升。
业内人士指出,《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一旦实施,将影响整个饮用水市场格局。
董金狮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听信厂家的忽悠,买水时要看清楚标签,了解水的特点。
赵飞虹说:“在新标准的指导下,中国的瓶装水市场会更加规范。消费者购买水时最重要的是看水源地,最好选择水源为自然保护区或者偏远山区的泉水的包装饮用水。” (法治周末 见习记者 马金顺) 共2页 上一页 [1] [2] 娃哈哈富氧水或涉虚假宣传 氧气能喝理念遭炮轰 娃哈哈“富氧水”标榜功能其实是噱头 专家:娃哈哈富氧水标榜功能只是噱头 无实际功效 娃哈哈富氧水被指炒作 专家称特殊功能水是忽悠 娃哈哈富氧水被指炒作 专家:特殊功能水是忽悠 搜索更多: 娃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