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盛放紫薯条的塑料缸上则标明保质期是12个月。 新京报记者 易方兴 摄
近日,市民王女士在朝阳区物美超市甘露园店内购买紫薯条、红枣等散装食品时发现,其容器上的保质期与每包食品上标注的时间相差8个月。
王女士准备将物美超市起诉到法院,索要赔偿。物美集团相关负责人未对此做出解释,表示愿听从司法裁判,“如果我们的确有问题,也会积极与消费者调解。”
同一食品保质期相差8个月
“我是在去物美超市买瓜子时无意间发现的。”昨天中午,市民王女士表示,她于4月底在物美超市甘露园店内购买紫薯条时,看到盛放紫薯条的塑料缸上标明的保质期是12个月,然而缸内每包紫薯的包装袋上,显示的保质期只有约4个月。
“同一种食品,保质期却写的不一样,我不得不怀疑这紫薯条的品质和安全性。”王女士说。随后,在店内,她发现大部分的散装食品,其生产日期都不统一。
消费者欲起诉物美索赔
“我准备将物美超市起诉到法院,索要赔偿,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王女士说。
北京思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王传巍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样的食品,其保质期也应当是相同的。” 同时散装食品不易存放过长时间,否则容易滋生细菌。
对此,物美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既然对方已决定要走法律程序,那就听从司法的裁判,“如果我们的确有问题,也会积极与消费者调解。”
■ 探访
多家物美散装食品标签混乱
昨天下午,记者在物美甘露园店、东八里庄店、家和店等多家超市中发现,其售卖的散装食品保质期不统一。
昨天下午,在朝阳区北苑路的物美家和店中,散装的瓜子、红枣、核桃等食品,其盛放容器上的保质期与独立包装上的日期相差4到6个月不等。该店的销售人员表示,这两个标签都是超市贴的。但对于两个标签保质期不同,她表示不清楚。“总之看上面那个就行了。”(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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