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消费者购买的汇源果汁喝出不明胶状物,索赔时却三番五次遭遇“波折”。而厂家处理人员更因为在处理过程中将“证物”弄丢,导致和消费者迟迟不能达成协议。12月3日,记者了解到,消费者最终同意厂家将问题产品按1:10标准赔偿,其他同一批次产品均不予退还的结果。对此青岛市12315工作人员解释,厂家的处理结果均符合规定,对同批次其他未开封产品,消费者可放心食用,如果再次喝出异物,可找厂家解决。
汇源橙汁喝出胶状物
12月3日,消费者李女士联系到记者,今年10月份,她在市南区某超市购买了一箱汇源橙味果汁,之后一直放在家里。11月23日,她拿出一瓶给儿子喝,之后将剩下的果汁放入冰箱,第二天继续食用。但第二天她却发现包装盒口处有些长毛。“这箱果汁的生产日期是2013年8月31日,没想到在冰箱里放一天就会变质。”李女士说,后来在幼儿园的孩子要用到这种包装盒,因此她将剩下的果汁倒掉后想要清洗一下,但当剪开后才发现里边有些绒绒的东西,壁上还有粘稠的胶状物。
“当时感觉有些不会,后来一查才知道,原来这种胶状物并不是正常现象。”李女士说,在25日周一她打电话投诉到汇源果汁,接下来的一个星期,让她尝到了维权的艰辛。
汇源称“证物”已销毁属于存放时间过长
25日李女士投诉过后,就有工作人员上门将疑是变质的果汁包装盒拿走。第二天回复李女士可以将问题产品给予1:2的赔偿,其他剩余的产品不予退还,但这个处理结果遭到李女士的拒绝。“后来我们又沟通了几次,但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厂家虽然同意将问题产品1:10赔偿,但同一箱另外几盒却不退,而且也不告知我们胶状物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只是说这是放的时间长了。但汇源说明书中明确说了低温中可以保存48个小时。”由于协商不成,最后李女士要求先不谈赔偿,要求汇源将“证物”还归还后,李女士自己找第三方机构做鉴定,之后再讨论赔偿的问题。但这时候业务员却告诉她证物已经销毁。
“在拿走之前我丈夫还提醒他一定要保存好了,这名业务员也同意了,但是现在却‘死无对证’。”李女士说,由于证物已经销毁,最终无可奈何,他们只能同意按照问题产品1:10的方式赔偿,但同一箱的另几盒果汁对方坚决不退还。
剩余果汁汇源坚持没问题称可放心食用
“我们只是要求他们按照1:1的方式退还,但他们不同意,坚称剩下的产品在保质期内没问题。”李女士说,但汇源的“保证”却不能让她放心,这一箱果汁第一个就出现了问题,谁能保证这只是偶然。最终经过协商,李女士提出赔偿130元钱的赔偿协议。
针对此事,12月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处理此次纠纷的汇源业务人员林女士,林女士介绍由于手机快没电,需要过几天才方便接听记者电话。随后记者根据林女士提示,联系到汇源果汁北京总部,售后部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从电脑记录查询来看,这件纠纷目前已经结案。对方承认,证物肯定已经销毁,但具体情况需要先做落实。之后记者再次根据这名工作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找到青岛分公司副经理张先生,张先生表示这件事他过问过,而且在昨天(12月2日),已经同意了李女士的要求,业务员也将130元钱拿走送到李女士手中。随后沟通中记者了解到,虽然目前业务员还未将130元赔偿款送到,但已经和李女士约好在12月4日送到。但针对李女士提出的退货要求,张先生坚称产品没问题,不可能退还,如果消费者有新的诉求,可以在4日和业务员亲自沟通。此外对于问题产品被销毁的事情,张经理避而不谈,同样表示会在4日由业务员和消费者沟通。
12315称只有出现质量问题才可要求赔偿退换
青岛维权热线12315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国家规定,汇源的处理结果并没有问题,消费者在买到问题产品时,可以要求最高10倍赔偿。但同一批次的其他产品,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可以不予退还。“产品在保质期内可以放心食用。”工作人员介绍,针对此类包装的食品,如果没有过期或者外包装没问题,那么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如果再次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到厂家要求赔偿。
采访中记者发现,汇源果汁内出现胶状物并非偶然,从2009年开始,至今已经有十多位消费者购买的汇源果汁,出现异物,其中多为胶状异物。其中2012年1月份青岛电视台《生活在线》报道,青岛消费者罗女士同李女士的遭遇如出一辙,厂家私自销毁了监测标本。此外包括长春、上海、聊城等多地消费者也曾喝出异物,厂家的解释多为发霉、运输不当或存放时间过长导致。(来源: 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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