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电买回才3天,就发现严重塑料味,被官方检测确认后,却不能得到退货处理。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夏普客户蔡女士家。11月6日,青年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热线记者现场采访并联系夏普客服后,11月7日,夏普方面回复记者称,虽然蔡女士所购彩电不符合退货条件,仍愿意“特事特办”,作退货处理。
新彩电散塑料味难退货
今年10月27日,蔡女士前往国美电器宜山路二店,以4600元价格购买了一台LCD-46LX450A夏普液晶彩电。第二天,官方安装人员即上门安装。然而,蔡女士使用中很快发现,电视会散发严重塑料味道,“开机时,塑料味更厉害”。蔡女士说,家人体质过敏,瞅着电视机前前后后闻来闻去确认,塑料味是从电视机后面一排百页窗状部位散发出来的。
之后,蔡女士向夏普售后部门投诉,其售后服务外包商上海龙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月30日派人上门查看后,确认该彩电散发塑料味。对于她的退货要求,对方建议她联系销售商国美电器。
蔡女士说,她马上联系国美电器宜山二店有关方面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由于夏普方面不同意退货,所以不能退货。“我就搞不懂,这台彩电买了还不到7天,那么严重的塑料味不适合我们使用,为什么就不能退货?”蔡女士随后拨打了青年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热线投诉。
夏普“特事特办”退货
11月6日,记者前往蔡女士家里,彩电正开着,不过,记者反复贴着蔡女士所指散发塑料味的彩电后面百页窗位置闻去,塑料味并不明显。蔡女士说,记者没有明显闻出来,可能是因为对塑料味不过敏所致,而她家人对塑料味很敏感,一点点都闻得出来。这台彩电散发出来的塑料味,在开机时更加厉害,那种味道,让她的家人很不舒服。
蔡女士给记者展示一张10月30日出具的《夏普家电产品服务单》上,“故障描述”一栏里打印着“有严重塑料味”字样,“故障确认”一栏里则有“新机有重塑料味”手写文字,“处理内容”一栏里称“给用户擦洗后试机正常”手写文字。蔡女士说,手写文字均是夏普售后服务外包商上海龙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查看时所写。
记者立即致电夏普全国统一服务热线,工号110工作人员郭小姐表示,将向公司汇报后再联系蒋女士妥善处理。
11月7日,夏普方面回复记者称,虽然按照国家三包规定,蔡女士所购彩电散发塑料味不在三包范围内,但鉴于对方已投诉至青年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愿意“特事特办”,作退货处理,相关退货事宜也已跟国美电器宜山路二店交待,蔡女士前往该店即可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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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没“包”塑料味
据了解,《家用电器国家三包规定》明确:“产品自售出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该按照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该《规定》并没有对家电产品散发塑料味道作出是否属“性能故障”之认定,也没有对家电散发塑料味后善后处理作明确规定。 (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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