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酒类产品进行了本年度第七批日常抽样检验,共抽取29批次产品,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4%。
本次抽样检验的依据为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T 10781.3-2006《米香型白酒》、GB/T 16289-2007《豉香型白酒》、GB 15037-2006《葡萄酒》、GB 4927-2008《啤酒》、GB/T 27588-2011《露酒》、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白酒产品的检验项目为:感官、酒精度、β-苯乙醇、二元酸(庚二酸、辛二酸、壬二酸)二元酯总量、固形物、甲醇、净含量(单件负偏差)、铅、乳酸乙酯、总酸、总酯。葡萄酒及果酒的检验项目为:感官、酒精度、挥发酸、总二氧化硫、总糖、干浸出物、甲醇、安赛蜜、苯甲酸或苯甲酸钠、山梨酸或山梨酸钾、糖精钠、甜蜜素、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铅、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啤酒的检验项目:外观、浊度、透明度、泡沫(形态、泡持性)、香气和口味、酒精度、原麦汁浓度、总酸、二氧化碳、双乙酰、铅、甲醛、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净含量(单件负偏差)、蔗糖转化酶活性。其他酒的检验项目:感官、酒精度、滴定酸、总糖、甲醇、铅、锰、安赛蜜、苯甲酸或苯甲酸钠、山梨酸或山梨酸钾、糖精钠、甜蜜素、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总酸。等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
经检验,标称广州市南沙区便民酒厂生产的一批次“大南沙” 红米酒(610ml/瓶2013-03-11),二元酸(庚二酸、辛二酸、壬二酸)二元酯总量项目不合格。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标称生产单位
|
标称生产单位地址
|
不合格项目
|
标准值
|
实测值
|
红米酒
|
大南沙
|
610ml/瓶
|
2013-03-11
|
广州市南沙区便民酒厂
|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沙尾二村利东南路39号
|
二元酸(庚二酸、辛二酸、壬二酸)二元酯总量(mg/L)
|
≥1.0
|
0.
|
搜索更多: 大南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