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本溪市一家米线店店主陈先生向当地消费维权网投诉,表示接连不到10天的时间内,有两名学生在他店里吃饭时从芬达汽水中喝出塑料袋和药品铝箔包装,可口可乐取证后给出的赔偿结果为5瓶汽水,并声称消法有规定,产品可以有瑕疵。对此,陈先生反驳:“衣服裤子有瑕疵还说得过去,你们这属于食品,关乎老百姓身体健康的,又塑料袋又药的,这玩意喝着多恶心啊!”同时他呼吁,希望可口可乐公司重视产品质量,对同批次产品进行检验,对消费者负责。
其实,可口可乐的芬达产品中喝出异物并不是第一次了。从铝箔包装到塑料袋,从絮状物到瓶盖,每一次事件都在考验可口可乐公司的食品安全意识。
日前,一名为“幕色幕夏”的网友发帖称,自己在饭店吃饭时,在一瓶即将喝完的芬达饮料瓶里,发现一个生了锈的芒果汁汽水盖。越想越恶心,到后来直接反胃,把吃下去的东西吐了出来。
2012年3月,哈尔滨市民赵女士将一瓶芬达汽水喝了一半发现瓶内有一些恶心的绿色絮状物,顿时恶心得吐了几口。对此可口可乐公司业务代表称,可以赔偿两箱汽水给赵女士,这让赵女士更加不解,“如果汽水质量有问题,赔多少也没人敢喝啊。出现这种事商家连最基本的道歉都没有,真让人难以理解”。
2011年3月,经营火锅店的重庆市民胡先生接到一位顾客投诉,称一瓶未开封的“芬达”汽水里有黑色物质。对于饮料中出现的黑色物质,可口可乐重庆饮料公司一位姓何的负责人否认了老鼠屎的可能。她称,工厂有严格的卫生管理程序,不可能出现老鼠屎,有可能是瓶子出现漏气,导致里面的果肉纤维发生胶化,形成了异物。
2010年5月,山西太原的牛女士在一家饭店吃饭时买了一瓶由太原可口可乐公司生产的 “芬达”汽水,喝了几口后,发现里边竟然有一片包装药品所用的铝箔片,牛女士当即就与太原可口可乐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但是厂家却未给予任何回应。在记者的协助下,太原可口可乐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终于答应处理此事,他表示,公司已与消费者取得联系,争取尽快解决此事。6月9日,记者再次与该负责人取得联系,他说:“我们已经与消费者进行过沟通,但由于她未能提供问题产品,我们无法确认汽水是否为太原可口可乐公司的产品,但公司决定给消费者两箱饮料作为赔偿,但对方表示拒绝。”牛女士却称,该公司负责人本来答应6月4日与自己见面当面处理此事,但对方并未出现,只是打了个电话。牛女士觉得,太原可口可乐有限公司的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已违背了将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宗旨,她强烈要求该公司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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