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来临,啤酒销量剧增,啤酒瓶自爆伤人事件多有发生。酒瓶有无使用年限?有无淘汰标准?类似问题再度引发关注。采访中记者发现,市场“超期服役”的啤酒瓶依然存在。
燕京啤酒
5年酒瓶仍在用,瓶身已残缺
早在1996年,我国就出台了《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从1997年开始在全国推广,其中“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啤酒瓶底上侧须打上专有标志“B”以及啤酒瓶的生产日期。
17日,在文化西路东口一家大型超市,记者发现大部分啤酒酒瓶多为两年内生产,但燕京啤酒酒瓶超两年“服役”现象较多。其中,两瓶燕京清爽型啤酒生产日期均为2013年5月4日,酒瓶下方标注的酒瓶生产日期分别为2008年与2010年,都已超过《标准》建议停止使用年限。酒瓶生产日期上方,除均有一圈白色的磨损痕迹外,其中一酒瓶已有一块玻璃缺失,导致瓶壁单薄。
接受采访时,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检验科工作人员表示,对酒瓶使用年限,国家目前没有严格的统一标准,仅推荐使用3年。燕京啤酒在灌装前,每个酒瓶都经过打压试验,测试酒瓶可承受压力,逐步淘汰老化严重的酒瓶,“酒瓶使用年限问题,的确都很头疼,”所以国家也没有强制性规定。
业内披露
酒瓶“超期服役”利润惊人
采访中,一家啤酒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坦言:新瓶的价格高于回收瓶。以一个年产啤酒10万吨的中小企业来计算,一年生产的啤酒大约在1.5亿瓶,即使1/3的啤酒瓶是使用“超期服役”的“B”瓶,一年仅啤酒瓶节省的成本就在1500万元。这几乎是一
家中型啤酒生产企业的全部利润。如果统一换成新瓶,一吨啤酒成本将增加300元到400元。
省消协工作人员曾对此表示,“‘B’瓶建议使用2年”的规定能否落实,关键取决于企业自律,现实情况是企业的自律意识十分缺乏,建议性标准形同虚设。据介绍,目前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出台新的啤酒瓶强制性标准。
暗藏隐患
啤酒瓶回收5次后强度降低50%
据中国质检网资料显示,有专家已对啤酒瓶进行过检测,理论上,啤酒瓶连续回收使用5次后其强度只有新瓶的50%。一般一只啤酒瓶一年可被回收3次左右,因此,超过两年使用年限的啤酒瓶,一般已经使用了6次以上,其爆炸的概率会大幅度增高。
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委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拟对1996年出台的啤酒瓶相关标准进行修订,其中就包括准备将啤酒瓶的使用期限为两年的“建议性”标准调整为“强制性”,但具体时间尚不确定。(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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