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源”赔偿顾客6000元
记者联系上海顺源木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对方立即表示,周先生反映情况属实,在公司给出多套解决方案均没得到周先生同意情况下,多次与周先生预约当面协商进一步解决善后事宜,因周先生上班路途远、工作忙等原因一直未能如愿。
记者采访后不久,周先生称,银行卡上收到“顺源”打来的6000元,该笔款项为其原购“顺源”地板价款的80%多。但是,周先生收款后又说他不满意这种处理结果——他要求“顺源”按他所说第二种方案解决。
记者联系“顺源”张先生,他说,收到周先生所提两种方案后,公司均同意,向周先生确认,并在其传来银行卡号后,才将6000元钱汇过去,对周先生后续反应表示难以接受。记者再询问周先生,他表示,收到6000元钱前,确实将两套解决方案传给了“顺源”,得到了对方同意,也向对方传去了自己银行卡号,但没有达成书面意见,而他最想要的是以第二种方案解决。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赵星海律师认为,纠纷双方即使没有达成书面解决意见,口头协商也是一种合约,在一方对如此合约履行完毕后,另一方没有道理,也无权再反悔。因此,本案中,商家没有必要再重新按顾客要求解决双方纠纷。[来源]: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