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塑化剂、商标双重风波:香港荣华否认“涉毒” 拒出示自检报告
香港荣华身陷塑化剂、商标双重风波
本报记者 王媛 发自广州
时值中秋来临之际,市面上多款知名月饼品牌含塑化剂的风波再一次挑战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底线。
广东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近日对市面上多款热销月饼进行重金属、防腐剂含量以及月饼托中塑化剂(DEHP、DBP)含量检测。检测结果让消费者大呼吃惊,全部送检月饼的月饼托中均检测出“仅用于非脂肪性食品的材料”的塑化剂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和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一提起广式月饼,“香港制造”几乎是一张信心保障的王牌,这一标签意味着用料更加正宗,质量更有保证。但在此次塑化剂黑名单中,至今已有63年历史的香港荣华赫然在列。
记者从检验结果中获悉,“元朗荣华”出品的“蛋黄金翡翠莲蓉月饼”礼盒中月饼托塑化剂被检出0.213mg/kg 的DBP含量,以及5.92 mg/kg的DEHP含量。这一结果令人震惊。DEHP即是此前白酒塑化剂风波中的“罪魁祸首”,其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评为二级致癌物。
食品行业专家指出,塑化剂主要的危害是影响荷尔蒙,导致内分泌系统紊乱。增塑剂如果在体内长期累积,会引发激素失调,导致人体免疫力下降,诱发儿童性早熟等。
而在我国的国标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DEHP和DBP“仅用于非脂肪性食品的材料、不得用于接触婴幼儿食品用的材料”。月饼属于油脂性食品,月饼托中的增塑剂很有可能会溶于月饼的油脂中,从而被人体吸收,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业内专家表示,月饼含油量大,不应该使用含DEHP的塑料包装。
自检否认“涉毒”
香港荣华月饼至今已有63年的历史,其进入内地也已超过三十年,在消费者中积累了较好的口碑,此番被爆出“矜贵”的月饼中包含令人痛恨的致癌杀手DEHP及DBP,无异于亲手摧毁自家商誉。
不过,在上述这份检验报告的结果面前,香港荣华饼家有限公司公关负责人胡小姐却向记者明确否认了荣华月饼含塑化剂一说。胡小姐告诉记者,早在今年4月份及6月份,荣华就已经对产品这两项指标进行过检测。她向记者出示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进口大陆的荣华出品的月饼及月饼托的检验报告,记者看到,当中月饼托中DEHP和DBP检测结果均为0,而月饼中这两项含量则均在标准范围内。
前后两份报告明显存在很大出入。那查出的塑化剂究竟是怎么来的?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在市面上可以看到的香港荣华月饼是由两家不同的生产工厂制造的,一家位于香港新界元朗,礼盒上印的“香港荣华”,另一家则在广东东莞石碣镇,今年礼盒上标的是“元朗荣华”。上述的检验报告是属于香港本厂制造的产品的,内地的品质是否一致,结果不一是否代表荣华月饼质量海内海外有别?
胡小姐向记者解释,荣华月饼的月饼托等包装材料来源于内地两家生产厂家,这两家工厂的包材全部供应于荣华月饼有限公司在香港元朗及广东东莞石碣这两家月饼生产工厂,因此,这两家月饼托的用料是一致的。既然在香港检验的月饼托“无毒”,则可证明内地产的也“无毒”。
这一解释显然不够具有说服力。当记者向其问询东莞产品是否有检验报告时,胡小姐表示内地也存在这样一份检验报告,但因工作交接的原因暂时无法向记者出示,迟些才能向本报披露。
商标官司缠身
在香港荣华深陷塑化剂罗生门风波,暂未能自证清白的同时,香港荣华还深陷官司。9月10日,香港荣华与老冤家顺德区勒流苏氏荣华食品商行(下称“苏氏荣华” )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商标问题再次对簿公堂。
事实上,早在2011年,香港荣华公司及其商标权许可使用人东莞荣华公司就以侵害商标权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为由将苏氏荣华负责人苏国荣告上法庭。
今年4月2日,东莞中院依法审理该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苏氏荣华公司败诉,并判赔经济损失50万元。
而在9月10日广东省高院二审“荣华月饼”侵权案件法庭上,香港荣华方上诉请求广东高院支持其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还请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并在报纸上公开道歉。苏氏荣华方的上诉状则表示,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记者了解,实际上,从1950年起,香港元朗荣华酒楼就开始生产“荣华月饼”,“荣华月饼”是南方名气响亮的香港食品老品牌。在1979年前后,香港荣华月饼通过探亲访友旅游等方式进入了内地,香港荣华饼家也在隔年4月正式成立。与此同时,1983年苏国荣在佛山顺德成立顺德荣华商行,企业名称为“荣华饼食店”,经过变更名称为现在的“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苏氏荣华食品厂”。
进入内地市场之初,当时香港荣华并未在内地注册商标,待其1991年准备申请时,发现一家山东企业已于1990年注册了带圈的“荣华”商标。1997年,苏国荣从山东沂水县永乐糖果厂受让取得该商标。“荣华纷争”由此而引爆。此后,双方在北京、佛山、东莞、广州等地连番打起了多场官司。
一方面,苏氏荣华手握带圈的“荣华”商标的商标权,而香港荣华则早于前者使用“荣华月饼”作为商品名称,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一方拥有“荣华”商标,而另一方的“荣华月饼”却以使用在先被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这个矛盾让双方这几年一直对双方的经销商进行连番的侵权诉讼。
香港荣华和苏氏荣华之间的商标之战已经持续了15年,大大小小不下几十场仗。温旭曾向记者表示:“苏氏荣华抢注商标,是为了披着一个合法的外衣去搭别人的便车,用投机取巧的手法抢夺他人无形财产。苏国荣还曾开出天价2.8亿要将“荣华”商标卖给香港荣华。”去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对“荣华商标”归属作了终审判决后,温旭就向记者表示:“这个判决不是解决了问题,反而是挑起新的纠纷,造成了新一轮的荣华大战。”一语成谶。(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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