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管先生自2010年7月起,每年向一固定银行账户存入一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近日,打算取出三万元本金的管先生却被告知,自己当年在某银行青岛开发区支行香江路营业厅购买的并不是理财产品,而是泰康金满仓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 。管先生向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热线(0532-66568111)表示,他仔细思量后才明白,当年穿着银行制服、为自己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并不是银行职员,而是一位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
爆料:保险销售扮银行职员三年存金难收回
2010年7月,市民管先生来到某银行青岛开发区支行香江路营业厅打算办理存款。期间,一位穿着银行制服的工作人员向管先生推荐了一款“理财产品”。办理业务后,管先生按照约定每年向一固定银行账户存入一万元资金。
2013年初,家里急着用钱的管先生打算取出三万元本金。办理手续时他却被银行方面告知,自己当年在银行营业厅购买的并不是理财产品,而是一款泰康金满仓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若管先生中途退保,保险公司方面只能返还本金的70%左右。“当时为我推荐和解释业务的工作人员穿着银行制服,还佩戴着银行的工作牌,所以我很相信这是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
管先生表示,办理业务后工作人员曾将合同材料放入了一个带有银行标志的纸袋中,纸袋封面上标注着手续经办人的姓名与联系方式,并特别写明银行名称。而直到2013年1月,管先生要求保险公司方面打印存款发票时才发现,手续经办人实为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当年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扮作”银行工作人员向自己推销了保险产品。
“当年我以为推销业务的是银行工作人员,才会买所谓的‘理财产品’。”管先生对此表示不满,并认为自己是在银行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误导”下购买了保险产品。
回应:保险公司给予“减额降档”处理
“我们已经跟保险公司沟通过,这件事已经基本处理到尾声了。”为管先生办理业务的该银行青岛开发区支行个人经营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委托保险公司来处理此事。
“银行经过申请获得兼业代理资格后,跟我们公司签订合同的银行都可以代理销售保险合同,我们的工作人员也可以到银行驻点,协助销售保险产品。”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工作人员姜女士向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表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扮作”银行职员是在辅助销售公司产品,并不存在违规行为。
据姜女士介绍,当年办理业务的业务员“李帅帅”已经离职,业务办理情况已无从考据。“合同上已经出现‘保险’字样,客户应该不存在‘不知道这是一款保险’的情况。”姜女士称,保险公司已查到电话回访记录,证明当年管先生已同意办理保险业务。
“保险的销售过程并没有问题,客户也知道中途退保的厉害关系。”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方面表示,目前可以为管先生作出保险“减额降档”处理,由原来的每年存款一万元降为6000元,以缓解客户的经济压力。管先生对此表示不满,表示希望保险公司方面退回全部本金。
说法: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才可全额退款
记者就此联系到青岛银监局。银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商业银行目前虽然可以代售保险,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不能在银行驻点。工作人员同时表示,早在2010年,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银行营业厅销售保险是被允许的。
“除非有证据证明保险推销员误导消费,否则保险公司只能按照保险单约定的现金价值来退款。”青岛保监局工作人员表示,以管先生目前的情况来看,很难证明自己实际遇到的情况与先导承诺不一致,双方只能协商解决此事,因为“口头承诺是无法作为依据的”。工作人员建议,管先生可以向青岛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中心求助。
建议:存在“重大误解”可尝试要求撤销合同
山东博论律师事务所张秀荣律师建议,管先生可以以“不知道自己所存的理财资金实为保险”为理由,通过诉讼要求法律保护。张律师表示,管先生在误将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当做银行职员的情况下,又误以为自己办理了理财产品业务,这其中存在着对于保险合同的“重大误解”,可以尝试要求撤销保险合同。
张律师特别指出,“银行如果有证据证明消费者已经认可自己所投产品为保险,那么就对消费者非常不利。”张律师表示,如果保险公司能够提供回访电话录音,法院是否会支持管先生的诉讼还要看其提供的证据。(郑贻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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