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解读
遭遇食品质量问题
消费者取证难
面对大企业,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尽管明知厂商对质量投诉敷衍了事,考虑到诉讼成本高昂以及法律知识的匮乏,消费者往往只能认倒霉,无奈接受厂商的赔偿条件。不过,今年3月,《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首次将食品质量诉讼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懿邈承办了成都首例“食品质量法律援助案”,为一名投诉啤酒瓶内有异物的消费者争取到1万元的高额赔偿。
就食品质量出现问题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张律师。张律师表示,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假如问题食品造成人身伤害,相关损失应全部由生产者或经营者来承担。但作为消费者来说,如何证明食品质量问题和自己所遭受的人身损失存在因果关系是一个难点,困难的地方主要是取证难。“以北京胡先生的案例来说,他女儿的症状是不是由于火腿肠中的黑色异物直接造成的,这个不好确定。我国有司法鉴定中心,但对于吃进有问题的食物发病的案例,原则上很难测定原因,因此,消费者要证明自己起病就是因为食物引起的,目前来讲是非常困难的。”
不过,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张律师还是提醒消费者,首先,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食品。遇到问题产品,要注意保存证据,比如封存问题产品、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相关部门出面进行调查。
共2页 上一页 [1] [2] 4岁男童吃到变质金锣火腿肠 已发黑发臭 金锣烤肠被曝吃出塑料碎片 金锣香肠中被曝吃出黄色指甲 金锣火腿肠又现质量问题 吉林市民超市买金锣台式小烤肠 未开封发现异物 搜索更多: 金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