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杨先生5月初在京东购买了汤臣倍健胶原蛋白片、苹果醋咀嚼片及牛乳钙片,服用后发现无明显效果,于是怀疑买的是“假货”。京东方面坚称是正品,但杨先生查阅资料后发现,同个许可证编号的产品在5月份时就被汤臣倍健召回,京东为何还在售?并且产品上的生产日期竟然早于许可证的发证日期,是假货还是汤臣倍健无证生产?杨先生心里没底。
消费者仍被误导“保健品”实为普通食品
杨先生无意间看到京东商城某旗舰店在做促销活动,兴冲冲地买了胶原蛋白片、苹果醋咀嚼片及牛乳钙片等三款产品。
产品寄到后,杨先生很快发现了问题,这些产品并无保健食品批号。“之前打算自己补钙,女朋友用胶原蛋白片、苹果醋咀嚼片,本是冲着网页上宣传的修复组织、骨骼保健、减肥、美容养颜的功效才买,没想到只是一堆普通食品。”杨先生说。
这样的“发现”其实并不新鲜,此前汤臣倍健在媒体的追问下,于6月5日发函承认其胶原蛋白产品均为普通食品。京东商家虽然在产品介绍里写明了“非食健字',但仍是以保健品的功效宣传。对“保健品”尚存模糊概念的广大消费者来说,商家的宣传很容易让人相信。
被召回产品仍在售生产日期早于发证日期?
对该产品仍存疑问的杨先生又继续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更多问题,杨先生通过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查询得知,上述三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编号“QS4404 13010979”的发证日期为2012年10月16日,有效期至2016年8月25日。但该食品生产日期是2011年11月,竟然远远早于许可证发放日期,“这可能是冒牌产品或者无证生产的非法产品”,杨先生说。
但在今年5月份,媒体曝光汤臣倍健编号为“QS4404 13010979”的生产许可证所批准的产品是“糖果制品”,并非“左旋肉碱片、牛乳钙片、苹果醋咀嚼片、胶原蛋白片、牛乳钙片等”,随后汤臣倍健对这些产品进行了召回,但在官网上发表声明称召回是“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此外,声明称汤臣倍健于2010年8月26日获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号编号QS440413010979),有效期至2013年8月25日。
“但现今查到的发证日期为2012年10月16日,有效期至2016年8月25日。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本该为3年,汤臣倍健的许可证有效期为何超过3年?另外,这个许可证第一次申请并颁发是什么时间,中间是否续期?”,杨先生疑问多多。
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查询的信息
与京东商城沟通无效后举报申诉至政府部门
杨先生先将自己的问题反映给第三方卖家,卖家回复说该产品是厂家直接供货,合格产品,如有问题拨打厂家电话,并承诺“假一罚万”,但闭口不谈生产日期及生产许可证问题。
杨先生随后联系京东商城在线客服进行投诉,杨先生介绍说,京东商城先后有三个客服跟进他的投诉,最后换个高级客服,这些客服都称对他的投诉非常重视,但最后都是不了了之。“最后一个联系我的客服反馈说查看了该产品进货单,属于正规产品。”杨先生称。
无奈之下,杨先生将所购产品情况举报至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
针对这些网页内容的虚假宣传,杨先生写道:“上述三种食品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药品,而被举报人在京东的销售页面产品介绍中多处介绍其保健、疗效作用,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同时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同时,杨先生希望商家能按照《食品法》相关规定得到货价十倍的赔偿。
杨先生的申述书已被受理
记者昨日致电京东方面求证,其工作人员称今天12点之前回复,但记者未接到京东的来电。今天下午1点多,记者再次致电,其工作人员称今晚7点前回复。而汤臣倍健公关事务部的刘小姐称核实情况后再做解释。
无证生产或被处生产货值金额的五至十倍罚款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庞琨律师介绍称:“按照《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可以延续,杨先生反映的‘早产’许可证也有可能是在2011年之前申请的,随后又申请继续生产的,建议杨先生向广东省质监局申请信息公开,以了解这个许可证的最初申请日期,若属于无证生产,生产经营者可能被处生产货值金额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百姓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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