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去的这个周末,一则“三江购物因走私被宁波海关追缴罚款594万元”的消息在网络上不胫而走。
这并不是空穴来风,记者调查了解到,这则消息源于 5月3日宁波上市企业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的一则公告。
公告称,三江购物下属生鲜部因走私货物,而被宁波海关追缴等值价款5939195元人民币。
昨天,记者就此事向宁波海关核实,对方称因周末各部门休息,要等今天才能给予详细回复。
三江购物
收到近594万元罚单
5月3日,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一则关于“公司生鲜部收到宁波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称:2013年5月2日,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生鲜部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甬关缉查【2013】9号),宁波海关决定给予公司生鲜部行政处罚,追缴应没收走私货物的等值价款5939195元人民币。
公告坦言,2010年7月到2011年6月期间,公司生鲜部在负责实施进口榴莲、火龙果等水果过程中,与代理进口的上海新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四部、宁波保税区港龙果品有限公司,以放低报价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
此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项规定。
公告最后称“上述处罚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代理公司报关资料审查不严
导致被罚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三江超市四明中路店,榴莲会员价为11.59元每斤,火龙果分为两种,一种价格较便宜,会员价4.88元,另一种标注为“精品”的,每斤7.79元,这一价格与水果超市的售价不相上下。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9月,自称是浙江省最大的连锁超市之一,是浙江省政府重点扶持大型连锁企业,中国经贸委重点联系企业,2011年3月,三江购物在沪市上市,股票代码601116。
按照董事会公告,三江购物进口水果报低价格发生在2010年7月到2011年6月,时值筹划上市前后,风口浪尖,为什么铤而走险?两三年前的事情,为何现在才被宁波海关追缴罚款?
在三江购物2012年度报告上,曾对此事有过简要说明:“公司因进口水果在通关时未对进口代理公司的报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查,造成少报进口金额,2012年被宁波海关缉私局起诉,后经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认为案件情况轻微,并作出了编号为甬检刑不诉(2012)11号的不起诉决定书。经公司测算,预计将支付罚没收入约594万元。
昨天,记者就此事向宁波海关核实,对方称因周末各部门休息,要等今天才能给予详细回复。(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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