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如对外销售将触犯法律
在业内人士看来,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企业应该正确对待,并将事件的真相及时告知消费者
■本报记者 夏 芳
“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在对待食品安全方面要认真对待。金锣发生氨气泄漏后,企业应该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给公众,而非以‘隔断间’来搪塞,更不能以‘假新闻’来回应”。 北京市国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金锣继续保持“沉默”
从4月1日发生氨气泄漏至今,金锣发生氨气泄漏事件已经过去一个月的时间,中毒的40多名工人是否已经治愈出院,目前尚没有企业的官方回应。另外,对于媒体报道的此次金锣氨气泄漏事件导致30吨肉品污染一事,截至目前,金锣方面也未正式对外公告,让“金锣30吨污染肉制品去向不明”继续成为一个谜团,引来消费者和媒体继续“猜测”。
对此,本报记者就上述中毒工人病情及“问题肉”再次进行了调查采访。
本报记者致电德州市临邑县人民医院了解金锣氨气中毒工人情况,得到的结果是,有的工人已经出院,但是否全部出院,该人士称不清楚。
而据当时的德州晚报和齐鲁网报道,在金锣氨气泄漏发生后,有多名中毒工人被送往当地人民医院,重症者被送往济南。但是,金锣氨气泄露事件已经过去一个月,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关键词查询,对于那些住院工人的情况,没有搜到更进一步的报道。
对于30吨被质疑遭氨气污染的肉品一事,本报曾刊登《冷库车间氨气泄漏 金锣否认30吨肉被污染遭质疑》一文,分析人士对于金锣在氨气泄漏事件中的一些做法和态度都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薛胜文对于金锣容量30吨肉的冷库存满30吨肉一事表示,虽然过于夸张,但是,金锣应该就此次事件及时做出回应。“金锣采取让时间说明问题的解决方式并不妥当,应该积极应对,第一时间将实情告知消费者,打消市场疑虑。否则不利于金锣的发展。此次金锣冷库氨气泄漏对产品造成污染的具体情况并不透明,企业始终没有正面回应”。
但是,在上述报道发出至5月1日,记者并没有在金锣官方网站和当地政府相关网站上找到有关金锣就上述事件的公开表态。“不要瞎编乱造,以后不要打我电话了。”金锣集团总裁助理张新坡在接受本报记者进一步采访时,匆匆回答了上述一句话后就挂断了电话。
谁在说谎?
此前,张新坡曾对本报记者表示,之前媒体报道的30吨肉遭氨气污染是不真实的,出现氨气泄漏的冷库是一个“急冻”车间,并且是一个小隔断间,是在维修时出现泄漏的。
但是,据齐鲁网在报道中的描述,4月1日上午泄漏事故发生时,现场有大量待加工肉品直接暴漏在氨气环境中。在多名员工先后中毒昏倒入院的情况下,厂方仍然命令员工继续对污染肉品进行加工处理。而这批受到污染的肉品最终是否流入市场,目前还不得而知。
令人不解的是,当《金锣氨气泄漏30吨肉去向不明》的报道传遍网络之时,金锣方面在对本报记者表示“媒体报道不实”的同时,却没有给公众和媒体更有利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对此,钟兰安表示,一个造成40多人中毒的事件发生在一个隔断间有点不合常理,媒体是消费者的另外一双眼睛,当消费者看不清事件的真相,消费者的知情权无法满足时,消费者只有依靠媒体的披露来了解。企业在不能就事件给公众以清楚说法的时候,媒体有质疑的权利。
钟兰安表示,金锣作为此次氨气泄漏的主角,应该第一时间将事件的经过对外进行披露,包括拿出一些有说服力的现场图片。如果当时的氨气泄漏真的造成了食品的污染,企业应该正确处理,如果将有毒的食品对外生产和销售,企业会触犯法律,而买到有毒食品的消费者可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偿还。
在钟兰安看来,金锣发生的氨气泄漏造成40多人的中毒事件,当地政府已经介入调查和处理,相关机构在对外披露中毒人员的同时,还应该对车间内的食品情况进行对外披露。
“一家食品企业,食品安全问题是重大问题,金锣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对事件进行真实的披露,消除各种怀疑和猜测。”钟兰安告诉记者。
而本报记者致电曾经参与金锣氨气泄漏事件的德州市临邑县宣传部了解情况,由于处于五一放假期间,记者没有得到更准确的消息,对于金锣氨气泄漏30吨肉污染事件及中毒40多员工身体恢复情况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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