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农夫山泉陷入“质量门”危机,继今年3月被曝其产品喝出黑色不明物、棕色漂浮物以及“水源地垃圾围城”等消息后,又在近日被指其产品标准倒退,瓶装水的生产标准还不如自来水。面对质疑,农夫山泉不仅刻意回避质量问题,还公开发表声明:直指负面事件都是竞争对手华润怡宝的蓄意“陷害”。如此“顾左右而言他”换来的就是两纸诉状,农夫山泉的质量危机愈演愈烈。
一日两次成被告
4月15日,广州消费者以“农夫山泉在广州销售的产品不执行广州地方标准”为由起诉农夫山泉;就在同一天,被农夫山泉指控是一系列负面事件“幕后黑手”的华润怡宝也将农夫山泉告上法庭。
据《法制日报》4月15日报道,针对近日媒体披露的广东水源地生产的农夫山泉却执行浙江省的地方标准、而浙江标准明显低于广东标准一事,广州消费者杨先生将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和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起诉至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以被告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饮用水为由,要求退款并按食品安全法进行十倍赔偿。越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4月8日,有媒体曝光,农夫山泉在广东万绿湖、浙江千岛湖和湖北丹江口三大水源地所采用的均是“DB33/383”浙江地方标准,远低于“DB44/116-2000”广东标准,农夫山泉涉嫌在标准的运用上避重就轻,同时农夫山泉还曾参与制定浙江标准。
根据2011年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因此,农夫山泉的这一做法当属违规行为。《京华时报[微博]》10日报道称,若仔细对比粤、浙两省标准不难发现,在镉、砷、铬、菌落总数等多项重要水质标准上,浙江标准的容忍含量都比广东标准高出至少一倍。而霉菌、酵母菌等真菌类,浙江标准容忍其存在,而广东标准则是“不得检出”。
陷“质量门”却打起“口水战”
在陷入“标准门”之后,农夫山泉一直保持沉默,终于在9日通过官方微博郑重声明: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的产品品质始终高于国家现有的任何饮用水标准,远远优于现行的自来水标准。农夫山泉产品的砷、镉含量低于检测限值,含量低至无法检出。霉菌和酵母菌亦均无法检出。
此外,面对媒体和社会舆论的连番质疑,农夫山泉好像并不急于理清标准问题,反而将矛头指向了竞争对手华润怡宝,引发了一场瓶装水行业的“口水战”。农夫山泉10日声明指出,近期针对农夫山泉的一系列的报道是蓄意策划的,隐藏在幕后的就是国有控股饮用水企业——华润怡宝。
针对农夫山泉连续指责华润怡宝是最近系列风波的“幕后推手”,华润怡宝16日通过官方微博声明称已将农夫山泉告上法庭,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已于4月15日正式受理此案。瓶装水两大品牌之间的“口水战”已然打响。
该声明指出,“农夫山泉接连声称最近被媒体披露的自身产品问题的报道为华润怡宝蓄意策划,并称华润怡宝利用民众对食品安全和环境的恐慌作为行销手段。上述言论不仅通过社会化媒体被大量转发,还被全国各大主流媒体及门户网站进行了连续报道,对华润怡宝的名誉、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华润怡宝据此认为农夫山泉已侵害其名誉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瓶装水标准繁多 执行遭质疑
尽管农夫山泉的产品质量是否合规、所遵循的标准又是否合法还很难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国现行的瓶装水标准确实存在着不小的问题。除了瓶装水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外,还有各种企业标准都在不同的地区和产品间执行。
目前,国内市场上的瓶装水种类品牌繁多,标准也各不相同。中新网昨日报道显示,浙江瓶装饮用水地方标准为DB33/383,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为GB8537;国家饮用瓶装纯净水标准为GB17323。另外还有Q/QCSYL0001S、Q/14AO240S、 Q/AAAG0002S等各种企业标准。
对此,新华网16日报道认为,负责任的企业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相关行业的标准,甚至是最为严格的那个标准,同时按规定在产品包装上标明。如果“农夫山泉”产品质量可靠,就应当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国家标准。弃国家标准不用,却用比国家标准更为宽松的地方标准,难免引来公众批评。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农夫山泉执行的浙江“DB33/383-2005”标准的起草单位仅有农夫山泉一家饮用水生产企业。《京华时报》10日报道称,事实上,这份现行的浙江地方标准,不仅远远不及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且即使与浙江过去的标准相比,也略显逊色。如2002年标准中,镉指标为0.005mg/L,现行标准比旧标准要放宽一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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