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江西仁和药业生产的“妇炎洁”洗剂因其身份问题备受质疑,有媒体提出,“妇炎洁”是“消”字号,而不是国药准字,那么在广告中按照药品宣传就是不对的。那么,“妇炎洁”是药吗?
从“妇炎洁”的名称和处方组成来看,其中包括苦参、百部、蛇床子、黄柏等中药,与同是妇科洗剂的药品——“洁尔阴”非常相似,两者的实际效果也不会有太大差别。因此,公众将其视为药品,是很自然的事。如果“妇炎洁”同“洁尔阴”一样注册为国药准字号,它就是地地道道的药品。但是,“妇炎洁”注册的是消证字号,它就是消毒产品。
那么,“妇炎洁”为什么要姓“消”呢?笔者分析,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文章内页画中画,300*250,创建于2012-6-19*/ var cpro_id = 'u949386'; 首先,企业在钻概念不清的空子。当前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和食品没有明确的区分,更没有科学的甄别标准和完整的管理体系,一般遵循的是谁审批,谁主管,这样使一些介于药、械、食品、消毒之间的产品纷纷以械、食、消等名义混入市场。其次是利益驱使,将药品贴上“非药品”的标签,可以绕开复杂的药品审批流程,从而既降低了生产成本,又能规避药品监管。因为药品审批环节很多,包括生产条件、厂房、设备、人员、原料进货、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和售后服务等,十分严格。而食、消、械等不需要前置审批,只要企业能够提供相应部门出具的有关鉴定证书,就可以在相关部门申请批准生产,在工商部门办理营销批准手续,即可上市销售。第三,消毒剂产品的审批部门以往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形成了两级、两部门审批的局面,加之审批数据不整合、信息不透明,无可供查询的统一数据库,造成文号杂乱,真假难辨;尤其一些省级审批的产品在全国范围内流通,由于拥有“合法”的身份,难以监管。实际上,现在市面销售的类似产品还有很多,比如以“消证字号”身份上市的妇科千金洗液、烧伤药膏等;以“械准字号”面目出现的纳米银鼻腔冲洗液、人工肾透析液、玻璃酸钠注射剂等;以“食健字号”上架的“江绿21金维”、“牡蛎壮骨颗粒”、“草珊瑚甘草良咽糖”、“凉嗓胖大海含片”、“儿康宁”等。这些“边缘”产品的监管难度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产品缺乏应有的质量标准。比如,血液透析浓缩液执行的产品标准是:Q/GZBT01-1999 ,而不是中国药典标准。这种产品经过严格的药品检验、产品验证、临床实验等环节尚无从知晓。“血液透析浓缩液”的名称本身就不规范,规范的名称应该是“血液透析浓溶液”或“浓血液透析溶液”,因为其并没有在配制过程中使用浓缩工艺。其次,真药有人管,“假药”无人问。因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只能管理姓“药”的药品,而对改“姓”后的药品却没有监管权。再者,由于药品与“非药品”审批上的难易和质量控制成本的差异,也造成生产企业间的不公平性。对此,笔者建议,正值大部制改革,应整合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将食、药、械、消、卫等统一归口到一个权威部门,进行集中审批,建立全国统一的食、药、械、消、卫等产品批准文号的数据库,省级批准文号必须实行国家备案制;明确食、药、械、消、卫等产品概念,依据不同产品性质制定出严格的质量标准,对药典收载的品种坚决按药品审批和注册;建立统一监管体系,凡与人体健康相关的所有产品全部统一监管,摒弃目前条块分割、监管责任分散的局面。对研究、注册、生产、经营、使用、包装标签说明书、广告、价格、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以确保产品安全。(来源:健康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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