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了解到,作为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和宣传纪念系列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广东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已向社会发布。本网记者发现,十大案例中,涉及教育培训的有1件,案例为东方爱婴早教中心突停业,几百名幼儿无法上课。
案情简介
2012年10月17日,位于深圳东海城市广场的东方爱婴早教中心因欠物业费用及房租突然关门停业,580多名交了学费的幼儿无法上课。家长们与“东方爱婴”负责人时女士交涉了一个多月,却没有得到答复。期间,深圳电视台、所属辖区的街道办等单位多次联系该店负责人协商给家长退费,时女士态度强硬,不肯答应。11月10日,“东方爱婴”北京总部的官网发布公告,声明深圳东方爱婴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应当独立地享受权益和承担义务。获悉东方爱婴总部推卸责任,情绪激动的家长们逐渐聚集在一起,建立了相互联系的QQ群,联合到相关部门讨说法,并主动联系新闻媒体曝光。11月12日,以许小姐为代表的30多名家长联名向深圳市消委会提交书面投诉书,要求退回所有费用并赔偿关门期间所交费用的利息。
11月21日,在消委会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谈判。晚上11点半左右达成协议,愿意转课的家长到东方爱婴在深圳的其他中心继续上课,不愿意复课的家长由北京总部垫资退款,并约定了退费课时的计算、退费办理时限等10个具体问题。 11月底,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基本都办理完了退款手续,共有329名幼儿家长选择退费,涉及金额180余万元。
点评:
本案是消委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职能,成功调整一起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典型案例。本案涉及的消费者人数多,问题复杂,如不及时解决极有可能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消委会认真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积极开展调解,最终使事情圆满解决,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来源:南方网)
东方爱婴福田东海店突然停课 总部垫资退款 东方爱婴早教突停业续:总部垫资为会员退款 东方爱婴突停业学费无处讨 早教机构监管空白 东方爱婴早教关门:经营状况出现问题导致 东方爱婴早教中心突停业 孩子高昂学费无处寻 搜索更多: 东方爱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