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南通中级人民法院就兴业全球起诉熔盛重工缔约过失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兴业全球的诉讼请求。
2011年4月,熔盛重工向全柴集团发出100%股权收购要约,众多机构看好套利空间,纷纷杀入,其中兴业全球基金旗下3只基金抱团重仓合计持有熔盛重工1209.13万股。但一年之后,熔盛重工又宣布放弃该项收购,直接导致全柴动力股价大跌,兴业全球因此直接或间接亏损超过8000万元。
兴业全球遂以“缔约过失”为由,将熔盛重工诉上法院。此案也是继2007年大成基金[微博]起诉ST银广夏后,国内基金公司起诉上市公司的第二案。一审宣判之后,兴业全球宣布向江苏省高院提起上诉。
点评:
作为向上市公司或实际控制人采取行动维权的基金公司,其义举值得全体基金公司和机构投资者学习。(来源:《法人》 余以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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