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近段时间以来,依仗着密集投放的“改名广告”,名不见经传的“加多宝”品牌,一夜之间为公众所知晓。不过,红极一时的上述广告语如今走到了“尽头”。因被认定构成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下称加多宝公司)日前被司法机关勒令立即停止相关宣传。
“改名广告”强势登场
《市场导报》记者了解获悉,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药集团)是大陆境内“王老吉”注册商标的惟一合法持有人。此前,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鸿道公司)因该商标的授权使用事宜引发纠纷。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鸿道公司被裁决停止使用“王老吉”注册商标。
2012年6月3日起,作为广药集团全资子公司的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正式发布“王老吉”红罐凉茶。然而,就在一个月前,鸿道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加多宝公司却推出铺天盖地的“改名广告”宣传,先是声称 “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后又改称“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
一时间,众多消费者都以为,“王老吉”品牌已经不复存在,“加多宝”红罐凉茶就是以前的“王老吉”。
广药申请“诉中停止”
“这是一种虚假宣传,其目的是利用 ‘王老吉’品牌的商誉,利用其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力,以不知名的品牌将‘王老吉’取而代之。”广药集团相关人员告诉导报记者,这样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广药集团的“王老吉”商标权,同时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该人员还表示,由于加多宝公司的恶意宣传,“王老吉”凉茶的销售经营遭受重大损失。为保护“王老吉”商标的商誉,广药集团此后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2年12月27日申请法院作出诉中停止禁令,禁止加多宝公司继续进行这种攫取、转移“王老吉”商誉的虚假宣传行为。
据了解,广药集团要求立即禁止加多宝公司在其广告宣传及产品包装上使用 “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叫停虚假宣传
对于这一诉讼中停止禁令申请,广州中院召集双方召开了听证会。该院审理后指出,广药集团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权利人,认为加多宝公司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予以禁止有事实依据。而名为 “加多宝”的凉茶饮料是加多宝公司近年生产并新投放至市场的产品,不存在从其他某种名称的凉茶饮料“改名”而来之事实基础,且在名为“加多宝”的凉茶饮料投放到市场之前,红色罐身、名为“王老吉”的凉茶饮料的销量多年来领先于国内其他品牌的产品。
此外,结合王老吉凉茶持续多年在国内进行大范围广告宣传的事实,广州中院认为,言及“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普通消费者会自然联想到红色罐身名为“王老吉”的凉茶饮料,故加多宝公司使用的广告语确会在客观上使普通消费者误以为“王老吉”与“加多宝”为同一款凉茶饮料或“王老吉”已改名为“加多宝”,对两者的来源产生混淆之极大可能性。
鉴于加多宝公司实施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为避免该正在实施的行为对“王老吉”商标权人,同为生产经营凉茶饮料的广药集团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广州中院认为有必要禁止加多宝公司实施上述虚假宣传行为。2013年1月31日,该院裁定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行为。(来源:市场导报 作者:记者 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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