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部分开发商以价换量推出各种促销,想在年底前多卖一些房子出去,但开发商“玩噱头”也要注意合法性。市民刘先生近日在海口西海岸一楼盘,看到开发商“买房送豪华跑车”的营销宣传。他咨询律师了解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市民认为楼盘做法要么涉嫌虚假宣传,要么是不正当竞争。
这家名为滨海·新天地的楼盘广告宣传极富诱惑力:开盘期间,6.8折巨惠,30万元豪车抽奖。如此重量级的“送礼”活动,在海口楼市促销中已多年未见。刘先生认为,这样的巨奖从侧面看出,开发商利润之高。记者随后从楼盘销售人员处了解到,滨海·新天地推出350套房,开盘特惠确实是6.8折,当天就卖出230套。所称的“买房送车”,其实是在买房的客户中进行抽奖,而不是买房子就送车。目前活动也已结束,确有一位来自上海的女业主幸运地抽中了豪华跑车。
记者就此采访了律师及业内人士。据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从常理上看,30万元的豪华跑车价格肯定超过了5000元。如果经营者违反该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并根据情节处罚。
一位地产业界人士认为,买房送豪华跑车宣传,确实可以吸引人气,也许不失为一种销售策略。但现在购房人越来越理性,此举是否能助力楼盘销售还有待观察。记者就此也采访了滨海·新天地负责人李某,对于楼盘如此销售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嫌疑,他解释说,购房抽奖送车的方案是经过集团律师审查过的,不可能违反不正当竞争法。抽奖送豪车不是为了造噱头或促销,而是真正回馈已买到房子的业主。对此,刘先生不以为然,认为这样的做法不仅涉嫌违法,其次也是夸大宣传。即便得到短期利润,也失去了企业最宝贵的诚信,他将就此向有关部门反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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