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向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1月23日,我在秋涛北路东部数码城的一家店铺购买了型号7562的三星手机,用了三天发现屏幕故障,经检测该手机存在质量问题,向商家反映要求退货未果。
1月23日,李女士花1350元在秋涛北路东部数码城购买了一部三星手机,使用三天后发现手机出现闪屏的状况,且屏幕中间出现了一条黑线。“我把手机拿到了建国北路上的三星售后服务部,检测结果是这部手机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李女士说,她凭检测结果去找店家,要求退换货,但对方表示没有同款手机了,无法换货,只能退货,但无法全额退还1350元。“店家说开发票要手续费,还有当时送了我一张内存卡,这些都要扣钱。”
李女士认为是手机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才需要退货,而不是出于她个人的原因,所以无论是开发票还是赠品的损失等,都不应该由她来承担。所以她要求店家全额退款。
店主许女士表示,手机存在质量问题,她也同意按照国家的三包规定,给予退货处理。“但是内存卡并没有问题,如果也要退货,那至少应该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但是消费者已经把外包装给丢了。”
许女士说,这个8G的内存卡并不是免费赠送的,而是连同手机一起以双方协议的优惠价格销售给李女士的。“这个内存卡在我们店里是卖168元/个的,现在算她(即李女士)100元/个,其余的费用可以退还给她。”
店方只开给李女士一张发票,写明了手机型号以及“包含内存卡、贴膜”等内容,但未标明内存卡等的具体价格,从发票本身难以判定内存卡是买还是赠。
李女士表示无法接受店方的说法及处理方案。而许女士也表示无法再作退让,消费者可以走法律途径或者寻求别的维权方式。
对此,杭州市下城区消费者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票上没有写明内存卡是买还是赠,给消费者维权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只能互相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是买一送一之类的情况,消费者拿到的商品——不管是买的还是送的,如果有问题的话,按道理全部都可以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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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统计品牌手机投诉量
苹果第一 三星第二
杭州市工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消费者投诉手机品牌排名前八:1.苹果,304件,增长248.28%。2.三星,188件,增长208.20%。3.诺基亚,141件,下降51.06%。4.HTC,130件,增长12倍。5.摩托罗拉, 43件,增长16.22%。6.小米,37件,增加36件。7.联想,39件,增长77.27%。8.酷派,26件,增长116.17%。(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陈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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