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集团电子报报道北京城建(600266.SH)业绩,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应停牌核查。”北京城建因在集团报纸提前披露2012年全年业绩数据,受到投资者谴责,有律师认为公司该举不恰当,若内部员工借此买卖股票,或涉嫌内幕交易。
《证券市场周刊》查询公开资料发现,截至发稿,公司并未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2012年业绩的公告,然而1月9日,北京城建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北京城建报第二版发表股份公司年终特稿之四,该文指出,2012年,北京城建“完成企业经营额为全年计划的135%,比去年同期增加43%,房屋销售面积58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43%。超额完成全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指标。”
北京城建2011年年报显示,当年企业经营额为70.22亿元,实现房屋销售面积44.13万平,结合北京城建报内容可以计算出,2012年公司经营额约100.4亿元,但房屋销售面积若为58万平方米,则仅同比增长31.4%,而非上述报道所说的43%。
有投资者指出,“北京城建集团电子报报道北京城建2012年公司经营数据不对,至少应该同时在证监会指定报纸上披露,可能属于信息披露违规,应停牌核查。”投资者认为,信息披露不对称,会对二级市场广大投资散户造成冲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而一个企业全年的经营额和房屋销售面积显然属于重大信息范畴。
此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也指出,“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
北京城建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北京城建报是属于集团内部的报纸,不是对外公开的,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问题,至于何时披露2012年全年业绩情况要看审计情况。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著名律师高子程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北京城建在北京城建报提前发表2012年相关业绩数据,算是打政策的擦边球,不能因此断定其信披违规。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严义明表示,北京城建的这种行为很难界定,第一,北京城建报的性质是内部交流报纸;第二北京城建报公布的2012年业绩数据未经审计,只是预估数据;第三,还不能确定内部员工是否借此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但严义明同时认为,作为掌握公司特定信息的人,有谨慎披露信息义务,明知道北京城建报可以通过公开网络查阅,明知道该信息可能会被别人用来谋利,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举动不恰当,如果确实有员工借此买卖股票谋利,那很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1月9日,北京城建股票微涨0.91%至14.39元/股,当日大单买入资金744.41万元,较同期增230.05%,小单买入4748.23万元,较上日减5.96%;1月10日,北京城建股票涨3.41%至14.88元,当日大单买入1464.06万元,较上日增96.67%,小单买入8488.52万元,较上日增7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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