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高科过去3年不时借助买卖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下称“普尼太阳能”)股权而扭亏,而每每均有不同的“活雷锋”出手相助。鉴于此,监管层介入关注并责成哈高科核查与交易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据今日公告,按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哈高科已委托黑龙江鸿旭律师事务所就其与普尼太阳能现有股东及2012年12月7日与哈高科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4家股权受让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在哈高科去年12月8日披露的股权转让公告中,哈高科称其与4家股权受让方“不构成关联关系”。
按哈高科公告所述,普尼太阳能是一家太阳能薄膜CIGS领域的高科技公司,成立至今发展良好,201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774.99万元、净利润1481万元。
普尼太阳能去年12月7日之前的股权结构为,HONGKONG OPTONY CO.,LIMITED出资800万美元,控股42.67%;哈高科出资585万美元,持股31.2%;余下股权分别由温州物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湖州 市东湖实业公司、北京金盟汇通投资有限公司、温州瑞同投资企业、蓝山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93%、6.93%、5.34%、4.8%、2.13%。
哈高科称,其于2012年12月7日分别与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加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和杭州建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合计出售持有的普尼太阳能261万美元股权,合计转让价格8955万元。在卖出上述261万美元股权后,哈高科仅持有普尼太阳能17.28%,但依据2009年8 与于平荣、王东(微博)及HONGKONG OPTONY CO.,LIMITED共同投资成立普尼太阳能时签署的投资协议,哈高科再出资800万美元认购普尼太阳能375 万美元股权,哈高科持有普尼太阳能的股权比例重返31.07%。
哈高科当时解释称,普尼太阳能全体股东一致认为应该始终保持其专业技术团队的控股地位不变,如果哈高科直接履行增资800万美元的承诺,则保持普尼太阳能现有专业技术团队控股地位的目的将无法实现。故此,在根据当初投资协议对其实施第二次增资800万美元之前,先对外出售已持有的261万美元股权。
按哈高科当时的表述,其出售股权价格大致是5.45美元/股,而增资买入的价格大致是2美元/股,属“低买高卖”,对上市公司而言完全有利。该项交易在2012年内完成,预计使当年度利润增加约6450万元。2012年前三季度哈高科亏损约3300万元。
在上述4个交易方中,加乾实业成立于2012年11月28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瑞特实业持股比例为89%。新湖中宝曾公告瑞特实业由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而新湖控股为哈高科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旗下的公司。不过,哈高科相关人士近日曾回应称瑞特实业与新湖集团已没有任何关系。
回查资料,哈高科2010年、2011年也曾卖过普尼太阳能股权以助扭亏。2010年12月,哈高科将130万美元股权出售给湖州市东湖实业公司,出售价格折合4547.4万元;2011年4月,哈高科分别向蓝山投资有限公司、温州物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转让普尼太阳能40万美元股权、130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折合5904.73万元;2011年10月,哈高科再次以3150万元出售普尼太阳能90万美元股权。上述交易分别使哈高科2010年、2011年度利润增加3670万元左右和7168万元左右,而哈高科2010年和2011年净利润分别只有1370万元和2150万元。 哈高科工业地产七年无作为 关联交易疑云重重 美好交易背后:哈高科自导自演“不可能交易“ 搜索更多: 哈高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