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广州市工商局公布2012年下半年流通领域小家电商品质量监测结果。这次监测共抽取广州市商场及超市销售的15家企业生产的包括电水壶和电磁灶(炉)等小家电商品19款,经检验,3款商品被判定为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5.79%。其中,9家电水壶企业生产的9款产品有3款被判定为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33.33%。分别是———佛山市川凌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凌CL1818MC”电水壶;北欧家庭电器(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北欧·欧慕”NSH0801电热水壶;上海华生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华生DH120”电热水壶。 搜索更多: 川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