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于百年宫廷秘方,出自于清朝正蓝旗武官的后人。精心采用43种名贵中药配制而成,成功治愈上万例痤疮患者,安全有效无任何副作用。”
“颠覆了皮肤长痘是由内分泌失调引起的传统观念,已申请个人发明专利及商标注册。”
上述宣传内容出自哈尔滨一家名叫科痘的美容院。然而近3个月的调查显示,有如此神奇产品的机构,不仅涉嫌虚假宣传,还涉嫌制售药品。
“神药”更神秘
根据哈尔滨市一位市民提供线索,从2012年9月开始,记者开始对位于哈尔滨道理区通顺街的科痘美容院进行调查。
此前,消费者举报,科痘销售的产品没有产品名称,他们内部只称作是“大瓶白药”,“小瓶黑药”等。调查发
现,科痘美容院的工作人员严格限制未消费人员进入理疗室,所以外人无法见到那几种神秘的祛痘药。对于效果,哈尔滨科痘美容院院长穆某强调:“用的是祖传秘方”,但任何人“不在这里治疗是不能看药品的。”
据举报患者描述,科痘的产品是几种外敷的产品。
2012年10月18号,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对哈尔滨科痘美容院进行了讯问。多方交涉后,科痘的工作人员才交出了部分“神秘药品”——一种是黑色的粉末,还有一种则是白色的膏体。据该美容院工作人员介绍,那就是黑药和白药。
科痘美容院一位工作人员称:“这些产品是从北京总部发过来的,生产许可在北京总部。”因哈尔滨科痘美容院提供不出那些药品的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证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以无许可证化妆品的名义没收了那些产品,并限其7日内提供该产品的卫
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
就在对科痘美容院进行查处的同时,还有陆续的前来就诊的人。
“药品”私自配
在百度词条里,可以轻易地搜索到关于“科痘”的信息:科痘连锁机构创始于1993年,总部设在青岛,在北京、长春、青岛、大连、烟台、杭州、沈阳、松原、哈尔滨、上海、南京、天津、济南、潍坊、萧山、深圳、西安等城市设有分店。并且对于祛痘药品的宣传语也和哈尔滨科痘美容院的宣传语相同。
而就在药监局稽查大队对哈尔滨科痘美容院查处不久,哈尔滨科痘美容院的院长找记者澄清:“我给患者用的药品都是我自己调配的,没有毒副作用。”她认为,自己调的药,不需要用什么生产许可证。对于科痘全国连锁的问题,穆某称:“全国连锁机构之间相互没有关系,各个分店都是自行调制药品。”她承 认,所谓药品,就是他们自己用那些玻璃柜子里的产品添加其他成分,自行调制。“没有什么祖传秘方。”
药品还是化妆品?
哈尔滨科痘美容院在对外宣传中,都提到了该院的产品是有治疗效果的,并且详细描述了该产品可以治愈的“病症”。调查中,科痘的工作人员也自称其产品为“纯中药制剂”,但是,随着药监部门的介入,哈尔滨科痘拒绝承认其产品为药品,而改口为“化妆品”。
据皮肤科专家介绍,化妆品对各种皮肤顽疾是没有治愈的功效的,只能是改善、调节症状。而药品则是以治疗为目的,会直接改变患者皮肤状态。有业内人士指出,科痘所宣传的产品,如果确为中药调配,也可定义为药品化妆品,这种产品除了需要具备稳定性、有效性以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具备安全性。
科痘在全国范围内的宣
传都是“纯中药制剂,成功治愈上万例痤疮患者”这样的字眼;并且哈尔滨科痘美容院在接待患者时,也是自称自家产品为祛痘的药品,还强调并不是普通的市面上的化妆品。
被认定为化妆品
从2012年10月18日被药监部门查处后,科痘美容院负责人承认了其私自制售祛痘产品的事实,但随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对于其的处罚却让人有些意外。
在查扣科痘产品两个月的时间里,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一直称,因为无法认定科痘产品的性质,所以无法处理。两个月后,该部门称,已经认定哈尔滨科痘美容院私自制售的产品定性为化妆品,没有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但却未对哈尔滨科痘美容院进行任何实质性的处罚,只是责令其不准再销售私自制造的祛痘产品。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大
队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认为:“哈尔滨科痘美容院所制售的产品应该定义为化妆品,因为其有美白的功效,而且在其美容院里面销售,不能定性为药品。”
有业内人士指出,我国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也就是说,如果科痘的产品以化妆品定义的话,情节会减轻很多。”
因为没有有效监管,时至今日,哈尔滨科痘美容院依然是打着“祖传秘方”的旗号在招揽顾客,科痘在全国范围内的各家分店亦是如此。
搜索更多: 科痘